公司发票被遗失、丢弃、撕毁不当回事?或处罚款30000元!
这事,您怎么看?
近几天,王老板很郁闷,向我吐槽了一件事:
2019年3月份王老板收到了1个快递,打开一看是2月份采购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随手一放……过了几天想起来,翻箱倒柜的找,发票就是没找到。咋办?
王老板马上联系相熟的供应商业务员小赵,小赵一听说“哥,这都不是事,我去找财务让她把发票作废了,再给您重新开一张。”
满心欢喜等来了小赵的回复“哥,遇到点困难,财务说不能重开,要登报、挂失,然后还要开证明。我还和她吵了一架,怎么开个发票这么多事。放心,我正在协调……”
事情一拖,到了4月份。业务员小赵说了“哥,财务说现在属于发票跨月丢失的情形,没法作废,只能选择红冲丢失发票,然后给您开具新发票。但是……”
王老板问“对方财务人员是不是在故意难为人” ?为什么这么横?
研究院财税老师回复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这是法律规定,会计只是坚守原则。
财务人员随意重开,随意红冲,企业可能在税务机关事后抽查中受到处罚。
01
如果王老板取得的抵扣联、
发票联全部丢失,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那王老板首先应当:
1、 在辖区市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 去税务局接受罚款: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 填写丢失发票情况说明书(加盖公章)然交给供应商;
4、 取得再由供应商开具《已报税证明单》;
这个案例中,王老板拿到发票没做认证就丢了,所以还需要:以供应商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以记账联复印件、《已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
02
不同情况下丢失发票的补救办法
情景
一
如果王老板知识丢失了发票联或者抵扣联的某一联次,应当怎么办?
✍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的是抵扣联,可以网上勾选认证或使用发票联扫描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情景
二
如果王老板丢失的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当怎么办?
✍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
✍去税务局接受处罚;
✍取得供应商的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入账凭证。
情景
三
发票平时往抽屉一放,也没加锁,办公室人来人往。某天发现,发票少了几份,Duang!怎么办?
千万不能进行隐瞒,这个根本瞒不住,应当:
1、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报告内容包括专用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登报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版面原件、发票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接受税务局处罚。
情景
四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邮寄中丢失。客户要求作废重开,能重新开具发票吗?应当怎么办?
1、 只有原发票的所有联次全部回收,才可重新开具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已经丢失,不满足重新开具的条件。
2、正确的做法是:
(1)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2)携带:报纸、记账联复印件(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至税务机关接受处罚,取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3)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记账联复印件给购买方作为入账凭证。
04
公司丢失、损毁发票可别不当回事!
一、会对纳税信用评价产生影响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1、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每次扣3分;
2、擅自损毁发票的每次扣11分
二、温馨小提示:
1、 作废的发票也需要好好保存;
2、《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安全存放发票,合法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