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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北区“科技创新2025”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推荐文章 / 时间:2025-12-21

为落实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区委“六争攻坚•攀高跨越”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江北区创新高地建设,经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北区“科技创新2025”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本次“科技创新2025”重大科技专项主要围绕工业物联网、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智能应用软件、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须是在江北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实施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3.项目责任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技术创新优势,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责任人和实施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申报单位同时承担在研区级项目一般不得超过2项;

5.具有应用导向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6.申报企业上年度必须有研发经费投入(R&D经费支出),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比重需达3%以上,或上年度研发投入额2000万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以统计局数据或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中所体现的研发投入数据为准);

7.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智能应用软件类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额的70%;

8.《江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书所填报的内容务必真实,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项目经费预算、技术指标、预期成果与效益等必须明确、客观;

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申报单位因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被列入取消区科技计划申报资格名单的;

(2)同一项目已获得区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

(3)项目申报未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

(4)不符合上述申报领域的。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按编写提纲写);

3.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单位声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

6.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7.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科技查新报告;

9.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2019年5月31日

书面材料提交截止:2019年6月14日

具体政策条件咨询请联系

陈老师 0574-27836362

1356601529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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