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协会常见反馈 | 合格投资者证明、业绩报酬、双GP、双重管理费
以下问题是大家近期密集遇到的反馈,积募整理好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本期为大家准备了5个问题:
01 合格投资者证明
02 双GP备案
03 不收取业绩报酬
04 双重管理费
05 契约型产品必须要托管
上集回顾:近期协会常见典型反馈:风控变更、募集规模、外部投资者
内容来源:积募群 / 整编:积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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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合格投资者证明

材料压缩神器:So easy | 私募运营人日常高效工作的秘诀
合规募集流程:@私募管理人,这里有一份募集流程指引全重点总结
监管逻辑:
如果合格投资者证明、适当性募集流程没有合规做好,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代客理财的关系不成立,则买者自负也不成立,而是普通的借贷关系。一旦有问题,管理人就需要还本付息。
02
双GP产品备案


03
不收取业绩报酬

04
双重管理费

05
契约型私募基金必须有托管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这就是说,每只私募基金都必须要有募集监督机构。
在实操过程中,募集监督往往与托管挂钩,统一称为外包服务,很多人会将两个概念混淆,在此需要特别提示的是:私募基金募集监督机构不等同于托管机构,私募基金可以无托管机构,但必须要有募集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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