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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三年多社保,钱可以提取出来吗?"

来源:推荐文章 / 时间:2025-12-21

640.webp (5).jpg很多人都有这个问题,社保缴的钱到底能不能拿出来?我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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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储蓄

首先社保不同于储蓄,是保障性福利。不要把社保等同于储蓄,缴的社保费用也并非想取就能取出来。而且,取出来也并非缴费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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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要轻易放弃

从社会保险的保障性我们可以了解到,社保的最终作用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保、伤有所疗、失有所得。也就是让你在老病伤失的时候能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和救济。

可以说社保是一个人的基础保障,不要轻易地放弃。

养老保险在职时缴费,退休后才享受。如果允许在职时随意取出,实际上就是失去了“养老保障”的意义了。现在才交3年社保,离目前退休的法定门槛15年还有很多年,应该继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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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清算个人账户的情形

如果涉及到取出的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清算,目前只限于客观条件无法享受退休待遇的极端情况。主要由三种情况:

①死亡去世

②入境定居国内户籍注销

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足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规定又不愿意延长缴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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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社保卡是关系到老百姓切实生活保障的“民生卡”。这几年来,社保卡不断升级,功能越来越强大,人们得到的实惠也不断增加。社保的变化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去了解社保的相关政策,这样才能够保障自己的相关利益不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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