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中小企业入库指南
一、入库范围
(一)专业化型企业
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二)精细化型企业
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三)特色化型企业
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四)新颖化型企业
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隐形冠军型企业
具有“冠军”特质,但品牌知名度不大,产品、服务或技术在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有1项或以上产品、服务或技术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市、省或国家前列。
二、入库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原则上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二)专项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是入库范围内企业,符合通用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一项或以上:
1、专业化。
(1)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是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能为大企业、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
(2)某一产品在细分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2、精细化。
(1)企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拥有近两年内的授权发明专利或技术、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含2项),企业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近两年以来经过权威机构认定的市级以上专有技术1项以上(含1项)。建立县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或是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类荣誉称号。
(2)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并且实施1年以上。例如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ERP、CRM、SCM 等先进企业管理方法等。
3、特色化。
(1)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带有广东省、惠州地域特色元素,具有独特性。
(2)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差异性、独特性和唯一性,能够为客户不同的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
(3)近2年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国家、省、市著名商标称号。
4、新颖化。
(1)拥有填补我省或惠州市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或具备关键产业领域专利核心技术。
(2)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近三年的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要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2%)、新产品产值率(原则上≥40%)在同行业中排列前茅。
5、隐形冠军。
(1)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该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30%以上。
(2)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3)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三)限制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
1.在申报或者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3.近两年环保不达标或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入库材料要求
本次入库活动通过推荐单位推荐入库方式实现,拟入库企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给推荐单位,再由推荐单位汇总提交。(推荐单位是指:1、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经信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2、市企业两会、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市外商投资协会、市台商协会、市中小企业协会、市青年商会、市女企业家协会等主要协会;3、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各项培训、开拓市场、创业创新、管理咨询、信息化、法律、财税、融资、技术等专业服务的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商协会、事务所、咨询公司、园区、平台等。)由市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对申报后,列入惠州市“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中小企业数据库。
四、入库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资料
入库工作启动后,符合要求的企业8月30日前提交资料给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在9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服务科,从2019年起此项工作每年的8月为集中受理和推荐时间。
(二)筛选入库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并组织核对申报资料,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企业。
(三)对企业进行调研走访
对筛选出的特色鲜明“专精特新”或隐形冠军企业进行抽样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生产、市场开拓、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等实际情况及企业诉求。调研企业范围覆盖全市各县区。
(四)确定首批企业库名单并公示
综合调研结果,确定首批入库企业名单,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经信局官网及惠企通网进行公示。
五、入库管理
惠州市“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中小企业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入库企业应在入库后第每满周年应向推荐单位提交发展情况报告,推荐单位汇总后,及时向惠州市经信局提交评估报告和动态调整意见。复核合格的,继续纳入库内名单,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不再列入库内名单。
六、激励措施
入库企业将获得:
列为重点服务对象,优先支持其争取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扶持,同时在市场开拓、品牌建设、扶持政策匹配、产业链对接等方面优先获得支持服务。
在投融资需求上给予优先支持,支持鼓励各金融银行机构、惠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我市政策性担保机构等为其提供优惠服务。
优先支持入库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会以及各种专业性、行业性展会,着力提升企业知名度、产品广誉度、品牌影响力。
4.优先支持企业建立中小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创建各项品牌。
5.优先支持申报省高成长中小企业。
6.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7.优先支持申报国内首台(套)、省内首台(套)产品。
8.优先支持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9.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节能循环经济和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0.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11.优先支持制造业企业成长壮大资金扶持。
12.优先支持申报产业园区财政扶持项目。
成功推荐企业入库的推荐单位将获得:
1.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各级政府相关扶持项目。
2.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
3.优先推荐参与省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家免费培训活动,在培训名额上给予倾斜。
4.大力支持推荐单位组织的各项惠企活动(不包括其纯商业行为)。
5.优先参与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服务活动,如银企对接、政策宣讲、培训课堂、宣传推广、法律税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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