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视纳税信用吃大亏!好的纳税信用可以“变现”真金白银
发票供应受限?
出口退税、进出口、招投标受限?
法人代表出境受阻?
老板连飞机都坐不了?
是不是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出了问题?

遇到以上这些情况才想起来自查?
被评为D等级才开始关注纳税信用">纳税信用?
那就太迟了!
纳税信用很重要
纳税信用分等级
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1、什么叫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等级。
2、什么是纳税信用评价指标?
为了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在2014年的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还有《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明确了纳税信用评价具体内容以及纳税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
3、《评价指标》包括了什么呢?
有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还有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这些信息就只记录不参与评价。但要小心留意,外部评价信息将影响纳税人能否评为A级哦。其中,税务内部信息包括了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以及税务稽查信息,共计6大类,涵括20个二级指标,95个三级指标。
4、纳税信用级别划分
自2018年4月1日起,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具体参见以下标准:
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纳税人
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纳税人
M级(新增):
①新设立企业(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②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纳税人
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的纳税人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5、对A、B、M、C级纳税人的举措
1、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
(2)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可评定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措施
(5) 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6)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百万元及以上的,主管国税机关无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7)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等
2、对B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2)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3)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等
3、对M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4、对C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6、对D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
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他严格管理措施。
7、让好的纳税信用“变现”真金白银
税收诚信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体系的建立,除了反向惩戒之外,还需要正向鼓励。对此,各地税务部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下,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推进结果运用,为诚信经营者广开方便之门。
广东:银税互动线上放贷逾16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增值运用,创新纳税服务,持续推进“银税互动”项目的实施,让纳税信用“红名单”为企业和自然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为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19日,企业版线上“银税互动”项目贷款累计为2.1万户企业发放贷款88.04亿元;自然人版线上“银税互动”项目贷款累计为10万人发放贷款73.40亿元。
“银税互动”为中小微企业加油
据介绍,为打破金融机构“放贷难”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两难困境,2013年,广东税务部门在全国突破性开展“银税互动”合作项目,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让企业实现因税获贷。之后,广东税务部门在信息化平台建设上进一步创新探索和改进,让银税信息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发展至今,广东税务部门已联合29家省级银行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因税获贷“广东样本”的受惠群体也从A级纳税人逐步扩大到B级纳税人;因税获贷创新融资产品“税银通”“税贷通”“助企贷”“科技贷”“税融通”等也不断涌现。
现在,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平台”上,企业可授权电子税务局向金融机构发送自身涉税信息,银行就其纳税状况判断授信额度并承担保密义务,税务机关可查询跟进企业的信贷审批结果,实现税、企、银三方信息交换的“一站式”电子化。以税务部门和银行联手于2017年11月推出的“云税贷”为例,纳税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信息授权,并通过网上银行完成身份认证,便可“闪电式”快速获得银行无抵押贷款,整个流程最快只需要3分钟。
个人纳税信用可换真金白银
2018年伊始,广东税务部门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合作共同发布首批“银税互动”自然人金融服务项目。在这个项目中,各方充分挖掘大数据潜力,提供“互联网+税务+金融”的创新服务,纳税人在广东省内连续2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申请最高额度3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
广东“银税互动”自然人金融服务项目是将“银税互动”从以往服务小微企业为主,升级拓展至服务广东全省自然人纳税人,个人贷款的申请、评估、审批、放贷全部线上完成,纳税人无需担保,即可将个人纳税信用转化为银行的贷款信用,开启了银税合作消费金融新格局,通过大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使大众享受到纳税政策红利。
4月17日,广东税务部门再与五家银行机构联手推出了第二批“银税互动”自然人金融服务项目。现在,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信”换“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