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13亿人都认得的声音,注册为商标了?
日常生活中,一听到身边响起“嘀嘀嘀嘀嘀嘀”声,就知道有人收到QQ消息了。十年前,大多数80、90后都经历过QQ的那个鼎盛时代。如今,虽然应用商店里可选择的社交产品越来越多,但依然有很多人念念不忘那个“嘀嘀嘀嘀嘀嘀”的声音,仿佛这个声音已经悄然成为了QQ的一道招牌菜。
4年前,腾讯想将这个“嘀嘀嘀嘀嘀嘀”招牌声音注册为一个声音商标,于是申请注册第14502527号“声音商标 嘀嘀嘀嘀嘀嘀”,指定使用在第38类的提供互联网聊天、电子邮件、信息传送等10个服务项目上。

不料先后遭到了商标局和商评委的驳回,但是腾讯并不服商评委复审决定。今年的4月27日,这场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
一、撤销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作出的商评字[2016]第0000035304号关于第14502527号“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就第14502527号“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商标所提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自2014年5月1日起,我国商标法正式将声音纳入可注册商标范围。小二在商标局网站查询到,已公开的声音商标申请注册中,不乏拼多多、京东、腾讯、中央电视台、泸州老窖、三星、美的等知名企业申请注册,但注册成功的却很少。
注册一个声音商标并不容易,腾讯坚持了四年,我国经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开始曲”,在提交申请注册后,也历时了两年半才注册成功。所以说,“好”声,不一定好“申”~
虽然不容易注册声音商标,却能从他人的案例中获得一些经验,丰富自己的注册策略。那么,通过本次腾讯“声音商标 嘀嘀嘀嘀嘀嘀”的申请注册,我们能从获得哪些宝贵的经验呢?
首先,判定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非常重要。对于声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判断,除应遵循对传统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基本判断原理、标准与规则外,还应结合声音商标声音的时长及其构成元素的复杂性等因素,综合考察其整体在听觉感知上是否具有可起到识别作用的特定节奏、旋律、音效。
具体到腾讯“声音商标 嘀嘀嘀嘀嘀嘀”案件而言,考察是否属于被诉决定所认定的“较为简单”的情形上,其包含六声“嘀”音,且每个“嘀”音音调较高、各“嘀”音之间的间隔时间短且呈连续状态,整体在听觉感知上形成比较明快、连续、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节奏、音效,且并非生活中所常见,因此,其并不属于被诉决定所认定的声音整体较为简单的情形。
其次,一般情况下,声音商标需经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声音商标 嘀嘀嘀嘀嘀嘀”所依附的QQ软件作为即时通讯软件持续使用的时间长、范围广泛、市场占比份额较大、使用群体所涉及的领域众多,随着QQ软件、“QQ”商标知名度的提升,已经与QQ软件之间形成了可相互指代的关系,在即时通讯领域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其识别性进一步增强。
另外,经过对腾讯证据的审查可以认定,该商标已经由腾讯进行了长期、大量的使用。
最后,在其他的服务项目,如在指定使用的“信息传送”服务项目上等,腾讯都出具了相关的证据,证明在这些服务项目商标,“声音商标 嘀嘀嘀嘀嘀嘀”起到了商标应有的标识服务来源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