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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分类:推荐文章 · 发布:2025-12-20 · 浏览:1

2018年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本区产业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手段等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8年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本区注册的实地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产品升级换代,提高质量水平。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材料等,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质量、改善性能、扩大市场占有率。

2.装备升级换代,工艺流程再造。鼓励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设备,对已有生产设备、工艺条件和辅助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优化工艺流程,提升制造能力。

3.加强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和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节能降耗等技术开发和利用,通过推广使用新能源和节能设备,提高全社会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4.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水平。鼓励企业引进当前国内紧缺技术、关键零部件等,在消化吸收基础上,突破技术瓶颈,提高生产水平。

5.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推动工业化生产。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多个环节使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有机融合。

6.实施科技专项,发展低碳经济。鼓励企业应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生产先进设备、产品,提升企业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已经落实项目备案、环保等方面的手续;申请截止日前两年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处罚记录。

1、在本区工业园区内,经营两年以上且经营业绩和纳税情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本区注册实地型企业;在本区工业园区外,经领导小组认定同意的企业,方可申报项目;

2、建设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

3、具备建设条件,项目备案、资金、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

4、企业两年内(申报受理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被行政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

5、项目单位在上报一个技术改造项目未竣工验收前原则上不再申报新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区经委根据项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

专项资金扶持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扶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以自有资金投资为主(自筹资金额度占项目建设投资总额50%以上,含50%)的技术改造项目,资助标准如下:

(1)凡在市级及以上产业基地或产业示范区内,且属于该区域主导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核准的技术改造建设投资总额的5%予以资金扶持;

(2)凡符合市、区产业发展导向,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核准的技术改造建设投资总额的4%予以资金扶持。

 

四、受理范围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期内未获得区或区以上级别财政专项支持的已完成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五、申报材料

(一)2018年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2018年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文件;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要求为本项目的单项环评);

(六)项目涉及规划、土地方面的批复文件等;

(七)不涉及新增土地的项目单位提供房地产权证;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房协议及对方房地产权证;

(八)项目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期会计报表;

(九)专项审计报告(附:发票复印件);

(十)项目尚未获得区、市级等其它专项支持的声明

(十一)产品成果鉴定、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证明文件;

(十二)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六、申报途径、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书面申报并举的方式。

网上申报,需登录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进行。

书面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向主管部门(各镇、工业园区)递交材料。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一致性、齐全性严格把关),并网上审核同意申报后,将主管部门盖章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经委。

(二)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逾期不受理。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评审方式

项目经初审后,由我委会同区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评审,统筹确定支持项目。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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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微信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欢迎分享,转载请联系qq号:310003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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