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执业药师报考即将开始,不少考生询问医学教育网,今年报考需要社保证明吗?其实,在2017年执业药师报考通知中,山东、江苏、浙江等地就有需要考生提供对社保或养老保险的要求。
从今年的政策来看,估计今年需要提供社保地区会有所增加,请考生们务必了解这类要求。
提供社保证明的意义 【限制异地报考】 第一,有这种考虑的地区在办理合格证书时审查“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注销合格证书”。 第二,是在考前现场审核环节,对怀疑为异地报考的考生核查“本地缴纳社保的社保卡或社保缴费证明”。 【限制报考专业】 有的地区只审查非药学类专业考生,但是大部分地市则没有这种区分,要求所有报考人员都要查社会保险。 【审查工作单位的真实性】 这是审查保险的重要目的。换另外一句话来说,通过审查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以确认报考考生在岗工作。为了更进一步保证这项审查工作的效力,有的地区还要求提供工作合同原件,比如江苏苏州执业药师报考。 另外,各地区对于社会保险缴纳时间方面的要求也存在差异。但是,鉴于社会保险可以补缴,所审核时间比较短,容易造假。有的地区要求“社会保险参保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报考条件中相应的工作年限”。
提交社保造成的影响 【执业药师报考考生工作程序增加】 此举也是为了限制考生异地报考、限制非药学类专业报考、审查工作岗位的真实性,可以有更好的政策措施进行替代。比如可以使用其他证明(GSP岗位证书等)进行替代,实在没有办法的,再审查社会保险。 【新老考生的政策衔接容易出现争议】 比如2016年,山东省有8个地区开始审查社会保险,那么2015年报考的老考生如果没有社会保险,在2016年考试通过后,在拿资格证书环节需不需要审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审查,没有这个证明要不要放资格证书? 【这种政策会打击单体药店】 一般规模比较小的单体药店,给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可能性较小。如果采用这种政策,会阻碍该类单体药店及时考出执业药师,从而导致和GSP要求单体药店配备执业药师的政策发生矛盾。 同时,这也会迫使单体药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将准备“挂证”的人员弄成自己的员工,从而从现政策的异化。也就是本来想促进执业药师在岗的准入政策,反而造成了执业药师实质上没有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