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博士后资助项目
对象: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以及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
博士后资助项目:
1. 年龄在35岁以下(以进站时间为准)。
2. 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
3. 近2年内(2015年3月30日后)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2017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为准)获得博士学位,在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
4. 未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国家和省重点人才工程资助。
5. 优先资助国家和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及基础学科研究的博士后。
资助方式
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
1.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按实际年薪酬收入的1倍给予生活补贴,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可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可连续资助10年,每年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来粤工作30-6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单位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以上180天以下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博士后资助项目
1. 进站资助。省财政给予每位进站博士后资助60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到设站单位。2017年资助50名左右。
2. 后续资助。对获得本计划资助,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www.hights.cn
3. 配套资助。设站单位应在此基础上自筹经费,适当提高待遇。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给予配套支持。
时间截点:
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11月20日
博士后资助项目:12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