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现在的房价,物价都蹭蹭蹭地往上涨,只有工资最悠闲,有时候半年一年也不动一下。随着身边环境的日益恶化,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也随着而来。人们的身体也并不是百毒不侵,也会时常出现小毛病。感冒发烧这些小病还没什么大碍,吊吊水吃吃药,过几天就能好。如果不走运生了一场常见的大病,我们还有医保呢,也花不了多少钱,就是人遭点罪。可不是所有的病都是那么常见,比如问你听过“特殊病">门诊特殊病”吗?碰到这样的病,如果不了解的话,不免一头雾水,有些担心和后怕。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吃个定心丸,好好说说遇到这种病该怎么办?手上有医保又该如何报销?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的面纱
门诊特殊病其实是一种慢性疾病。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不过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通常那些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就属于门诊特殊病。具体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等22种疾病。
有些我们可能在身边听过,有些可能我们第一次听到。不过不要过于担心了,目前我们很多城市都有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接受治疗,这也表示只要我们有医保,完全可以通过医保进行报销嘛。下面小编就以北京为例,说说如果遇到这样的病,我们该如何应对和报销。
门诊特殊病审批须知
当参保人员患了下列疾病的可以提出特殊病种申请,包括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肝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申请的时候,带上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北京市医保手册(未发医保手册的可持临时就医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然后到本人申请进行门诊特殊病治疗的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进行填写,并让特殊病定点医院医保办盖章以及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保所盖章。
上述操作完成之后,参保人可以持上述所需材料到参保人缴费区县医保中心门诊特殊病审批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一式三联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医保中心留存一份备案存档,参保人员留存一份,另一份交到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进行存档。
当然啦,这样就完成了门诊特殊病的审批流程了。患病参保人就可以到对应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待治疗结束后,再进行报销。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不然很容易在报销过程中产生很大的麻烦。

注意事项
每个城市报销过程也不尽相同,小编是以北京为例的,在肝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目前只能在以下九家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九医院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二医院
(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9)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其他特殊病种的可在本人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与本市A类、专科、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只能选定1家,审批有效期限为360天,如病情需要续批的,可提前办理续批手续,续批所需材料与流程与第一次一样。如果参保人在审批有效期限内需更换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或特殊病种的,须在申请更改审批前,上传并结清所有原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费用后方可变更。如果是在住院期间,那么不好意思,不能进行特殊病审批。
如果你是异地安置人员,那你在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过程中,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异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自然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嘛,相对比较方便。
其实啊,说了这么多,大家应该了解了什么是门诊特殊病,虽然小编只拿北京来举例子,但是这个流程各个城市虽有差别,但都类似,并不复杂。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病,我们可以先去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咨询和了解,理清报销流程,找到对应定点医疗机构,而且目前国家在这些病上,报销的比例还是很大的,切忌讳疾忌医。
文:公子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