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元旦实行,多家电商违规,你在他们家买过商品吗?
《电子商务法》一发布,各大平台就开始忙碌起来了。伴随着元旦时《电子商务法》的发布,北京消费者协会在各大平台开展了调查。平台包括:亚马逊、京东、天猫、淘宝、苏宁易购、一号店、国美在线、蜜芽网、当当网、唯品会、酒仙网、拼多多等13家电商平台,调查结果往往都是让人大跌眼镜的,调查结果显示,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聚美优品等四家电商平台都存在着违规行为。

在这是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电商平台都在《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前及时修改了相关条款,把“当您作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下单并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您货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已支付货款部分的订单建立了合同关系。”等相关规定都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出来,可就在其他电商平台积极配合的情况下,也还有像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聚美优品这样的平台并没有按照《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及时修改相关条约,仍按照以往的规定:规定实际发货或发送发货确认邮件时合同成立。
北京消费者协会认为上述四家电商平台在《电子商务法》发布时,没有及时修改相关条约,这样是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北京消费者协会承诺会积极监督相关电商平台修改有关条约,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案件可以看出,《电子商务法》在很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使得那些“霸王条款”无处使用,回过头来想一想,在《电子商务法》没有发布之前,您在一些不良商家手上吃过哪些亏?这些商家都是钻了那些霸王条约的空子,再加上自己在买东西之前根本就没有看那些所谓的合同,这也给了那些商家机会。《电子商务法》的发布最大的受益者还是我们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