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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艳 由“发霉馒头”到“生虫红枣”――关于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法律思考

来源:推荐文章 / 时间:2025-12-20

法律思考


9月25日,家长到芜湖明珠幼儿园查看卫生情况,在厨房发现了生虫的红枣及过期紫菜,还发现了一袋速冻荷包蛋。家长表示:“我活了三十多年,没听人讲过有速冻荷包蛋。”对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已开展立案调查,对涉嫌质量问题的食品抽样送检,并查封食堂。




9月19日,安徽省芜湖市童馨幼儿园就被曝出使用过期米醋和生虫大米,一时间引起舆论哗然,才时隔几天,幼儿园食品安全就又出了问题!

虽然食品安全问题屡次发生,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即使在本以为安全的幼儿园,连几岁的孩子都在受到食品安全的威胁,而且这一行为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幼儿园食堂全然知道食物已经过期甚至发生霉变,但有毒的食物最终依然被送到孩子们的餐盘。

众所周知,幼儿园的孩子多为三至六周岁的幼儿,年纪普遍都很小,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的饮食不仅需要营养齐全,搭配合理,还应该合理加工与烹饪,对于幼儿园来说,这些都是再合理不过的要求,但本该在食物上多下功夫的幼儿园不仅无视这些基础要求与规范,甚至连幼儿所食用食品的基本健康都难以保证,还丧心病狂地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如此幼儿园不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而是可怕的毒地,因为其管理者不仅残害幼儿健康,也吞噬掉了办学的宗旨和自己的良心。



接连不断的幼儿园食品问题不仅引起众多家长的声讨和公众的愤怒,也让人开始警视幼儿园这一区域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多少幼儿园在使用过期食品?而这一食品安全问题又该如何有效解决?

在日本,幼儿园孩子的饮食早已被精细化管理。日本法律规定,学生人数在600人以上的,就要配备专职营养师,营养师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负责营养知识和卫生知识教育。

日本幼儿园更是严格的营养配餐。日本幼儿园或是专业的“给食中心”会提早一到两个星期将下一个月的午餐菜单发放到家长手中,整整一个月都没有一道重复的主菜。提早拿到午餐食谱的家长,也会参考菜单上详细记录的每顿午餐使用原材料、热卡、蛋白质、脂肪盐分多少,更好地准备早晚餐食物,保障孩子营养均衡。有的幼儿园还会每学期邀请家长到学校吃午餐,对午餐打分、提建议。



诚然,在我们还未发现幼儿园存在如此重大的食品问题之前,日本幼儿园对于孩子的饮食安全的保护早已做到了极致,不仅从整体上把控幼儿园的饮食安全,即使在一些细微的事情上也力求做到尽善尽美,对孩子尽职尽责,而我们的幼儿园相较之下却相形见绌。随着近年来幼儿园频频发生一些恶性事件,大众的目光才开始渐渐转向孩子,我们鲜少关注的幼儿园每天都在发生着多少令人胆战心惊的事,因为孩子的无知和弱小,事件不断上演而无人知晓,或许一开始我们就对孩子关注得太少,而除了关注,也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安全和保护。

其实在日本的幼儿园食堂里,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到很多东西,在幼儿园食品问题大爆发之后,我们必须做出改变,为了孩子,也为了我们自己。

首先,幼儿园的饮食管理一定要规范化,除了确保制作食物的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为孩子合理搭配饮食,还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每一个细小环节的管理与把控,食品来源是第一步,孩子所食用的食物必须严格把关,从而确保每一餐的食品都是健康无害的,除此之外,整个食品制作过程也必须做到干净和卫生,幼儿园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确保食品制作环境与过程符合一定的卫生管理规范,所做的食物不仅要健康卫生,还要力求符合幼儿的身体状况和成长所需,让孩子真正从食物中汲取营养,茁壮成长。除此之外,将幼儿园食堂“对外开放”也能有效督促食品制作的健康与安全,孩子和父母不仅能够了解每日菜单,还能直接看到食物制作过程的全貌,“开放式”厨房让家长乃至社会都能对幼儿园的食品安全进行关注和监督,可以放心地看到关于卫生、材料、备餐等等全部细节,让危害儿童健康的不合法行为彻底曝光在大众视线之下。



立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

第七条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都应该认定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除了幼儿园自身的“行为不端”,幼儿园食品问题频发在法律法规上也存在着痛点,2017年,山东临沂就有多家幼儿园被曝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虽然最终这些幼儿园都被处罚,但处罚结果却都是不痛不痒的罚款,最少几千,最多也仅仅几万。幼儿园食品问题往往以罚款结束,只有食品问题造成食物中毒和严重危害时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严重”二字,却难以衡量和评估,长期食用变质食物对孩子造成的身体危害往往是隐性的,一点一点累积最终影响身体健康,很难说它严重,结果也未使孩子中毒,受到处罚的幼儿园并未发出“幼儿园食品问题将被严惩”的信号,反而暗示违法成本很低,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幼儿园不惜违反道德与法律“步后尘”。



最后,小编认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应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定期对所管辖区域的幼儿园进行彻底的食品安全检查,并对违法食品安全法规的幼儿园进行批评教育以及严厉处罚,确保幼儿园规范管理与操作,保证孩子的食品安全与健康成长。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 王晓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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