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系统开发 微【电:156-2214-7456,纪经理z】 “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实体的生命力,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通俗的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指的是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以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体系、重构商业模式等途径来完成经济转型和升级。“互联网+”计划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入融合,以产业升级提升经济生产力,最后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
“互联网+”概念的中心词是互联网,它是“互联网+”计划的出发点。“互联网+”计划具体可分为两个层次的内容来表述。一方面,可以将“互联网+”概念中的文字“互联网”与符号“+”分开理解。符号“+”意为加号,即代表着添加与联合。这表明了“互联网+”计划的应用范围为互联网与其他传统产业,它是针对不同产业间发展的一项新计划,应用手段则是通过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进行联合和深入融合的方式进行;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其深层意义是通过传统产业的互联网化完成产业升级。互联网通过将开放、平等、互动等网络特性在传统产业的运用,通过大数据的分析与整合,试图理清供求关系,通过改造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等内容,来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提升效益。
国内“互联网+”理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11月于扬在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的发言。“在未来,“互联网+“公式应该是我们所在的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在与我们未来看到的多屏全网跨平台用户场景结合之后产生的这样一种化学公式。我们可以按照这样一个思路找到若干这样的想法。而怎么找到你所在行业的“互联网+”,则是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互联网+”是两化融合的升级版,将互联网作为当前信息化发展的核心特征,提取出来,并与工业、商业、金融业等服务业的全面融合。这其中关键就是创新,只有创新才能让这个+真正有价值、有意义。正因为此,“互联网+”被认为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演进。
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对于消费模式的内涵,学者们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人们的消费模式很大程度受所在的社会结构的制导。通过模型测算,他指出,越是多元化的社会,越容易接受新的消费品和消费服务。周叔莲教授指出,消费模式主要指一定时期的消费特征,包括了消费内容、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消费爱好和消费趋势在内的深邃内涵。文启湘教授认为,人们的消费模式是指一定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等的规范、数量和发展趋势等。周殿昆教授探讨了适合国情特点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国家消费模式。他指出,为突破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高速增长的“两难困境”,我国应该选择以公共消费为主体的“健康—集约型”国家消费模式。总体看来,消费模式主要包含了人们的消费关系和行为方法,从总体上反映了消费者的消费内容、基本趋势,既指导消费者的消费活动,又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社会价值判断;消费模式不仅反映了消费的主要内容,而且还反映了经济社会生活的准则。实践表明,互联网大大拓展了全社会沟通活动的空间,极大地变革着人们的消费模式。“互联网+”背景下的消费模式完全不同于传统消费模式,对商品生产、市场流通、经营销售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合成了消费模式的新常态。
(一)满足了消费需求,使消费具有互动性
传统消费模式与商业模式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供给与需求在时间和信息获取上的非同一性。在传统消费模式中,供给方依照自身对于市场和消费者的理解,自行设计制造商品和服务,通过各种销售渠道达到消费者手中。在传统模式下,消费者是商品服务的被动接受者,同时因为技术、资金等各方面的限制,供给方很难满足需求者的个性化需求;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为各种类型商业机构,商业机构充当了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中间枢纽。但在“互联网+”背景下的消费模式中,互联网为消费者和商家搭建了一个快捷而实用的互动平台,供给方直接与需求方打交道,中间枢纽环节被省去,供给方与需求方直接形成了消费流通环节,同时互联网使得个性化“私人订制”成为可能。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直接将自身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给供给者,能够亲自参与到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中;生产者则根据消费者对产品外形、性能等多方面的要求提供个性化商品。“互联网+”间接上促进了消费个性化趋势的形成,消费者成为了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出发点与归宿,与生产有了直接紧密的联系。这种互动性体现的不仅是一种商业模式,更代表着未来新经济和新文化的发展方向和趋势[7]。
(二)优化了消费结构,使消费更具有合理性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一个地区甚至全国同时追求千人一面的产品和服务的模仿型排浪式消费屡见不鲜。这一特定的历史阶段虽然对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当规模化生产愈演愈烈时,产能过剩就不可避免。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简单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对特色化、趣味化的需求更加强烈,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消费正好满足了人们的需求。消费者置身于资源丰富的网络世界中时,不仅仅能够借助于互联网的特点进行方便快捷的消费,同时互联网购物本身就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消费借助于互联网的各种创新特点,使得消费者能够体验到与传统消费模式截然不同的感受,体验消费过程就与消费本身融为一体,体验中有消费,消费中蕴含体验。互联网逐渐培养了消费者享受快捷选择、快捷支付的舒适性,消费者也就逐渐习惯于互联网所提供的“唾手可得”和“无所不及”的精神享受。这种传统消费模式不能提供的体验使得消费已经进入了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的新阶段。同时,互联网信息技术有助于实现空间分散、时间错位之间的供求匹配,从而可以更好地提高供求双方的福利水平,进而优化升级人们的基本需求[7]。
(三)扩展了消费范围,使消费具有无边界性
传统消费由于时间、空间限制,在消费内容、消费时空上都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互联网消费由于成功运用了互联网技术,使得传统消费的时空限制趋于消失,形成了一种无边际消费模式。首先,消费者在商品服务的选择上是没有范围限制的。当前各个电商在互联网上销售各种各样的商品和服务,特别是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个性突出的非标准化产品,如图书、影视、音乐和游戏等。在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背景下,互联网能够以无限的商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其次,互联网消费突破了空间的限制。随着互联网在全球普及范围的逐步扩大,消费者能在世界各地购买世界各地的商品和服务,互联网提供了超越国家和地区边界的能力,互联网消费没有了边界限制;再次,消费者的购买效率得到了充分的提高。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使得包括商品搜寻、支付手段等在内的各种消费支撑技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能够满足当前消费者方便快捷购物的需求;最后,互联网提供信息是无边界的。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各种类型信息排山倒海般地被消费者接收到,信息的传播同样不受时空地域的限制,同时借助于大数据技术,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微观信息也被归纳统计,生产方更能借助于这些数据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服务,消费信息在生产与消费方的充分流动促使整个互联网消费稳步健康发展。
互联网+有六大特征:
一是跨界融合。+就是跨界,就是变革,就是开放,就是重塑融合。敢于跨界了,创新的基础就更坚实;融合协同了,群体智能才会实现,从研发到产业化的路径才会更垂直。融合本身也指代身份的融合,客户消费转化为投资,伙伴参与创新,等等,不一而足。
二是创新驱动。中国粗放的资源驱动型增长方式早就难以为继,必须转变到创新驱动发展这条正确的道路上来。这正是互联网的特质,用所谓的互联网思维来求变、自我革命,也更能发挥创新的力量。
三是重塑结构。信息革命、全球化、互联网业已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地缘结构、文化结构。权力、议事规则、话语权不断在发生变化,互联网+社会治理、虚拟社会治理会是很大的不同。
四是尊重人性。人性的光辉是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的最根本的力量,互联网的力量之强大最根本地也来源于对人性的最大限度的尊重、对人体验的敬畏、对人的创造性发挥的重视。例如UGC,例如卷入式营销,例如分享经济。
五是开放生态。关于互联网+,生态是非常重要的特征,而生态的本身就是开放的。我们推进互联网+,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要把过去制约创新的环节化解掉,把孤岛式创新连接起来,让研发由人性决定的市场驱动,让创业并努力者有机会实现价值。
六是连接一切。连接是有层次的,可连接性是有差异的,连接的价值是相差很大的,但是连接一切是互联网+的目标。
与传统企业相反的是,当前“全民创业”时代的常态下,与互联网相结合的项目越来越多,这些项目从诞生开始就是“互联网+”的形态,因此它们不需要再像传统企业一样转型与升级。“互联网+”正是要促进更多的互联网创业项目的诞生,从而无需再耗费人力、物力及财力去研究与实施行业转型。可以说,每一个社会及商业阶段都有一个常态以及发展趋势,“互联网+”提出之前的常态是千万企业需要转型升级的大背景,后面的发展趋势则是大量“互联网+”模式的爆发以及传统企业的“破与立”。
(五)丰富了消费信息,使消费具有自主性
“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不喜欢被动接受消费品和消费服务,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流行、时尚、前卫的新鲜事物来彰显自我魅力。这种倾向性的选择缘于互联网把产品、信息、应用和服务连接起来,使消费者的“搜索引擎”有了“库”、有了“源”。消费者如果想购买商品,可以方便地找到同类产品的信息,并根据其他消费者的消费心得、消费评价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也就是说,“互联网+”的消费时代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消费增量、盘活了消费存量,强化了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的系列权益
当然,不要就认为SEO就是简单的把你的网站排名做上来,更重要的是能够让你的网站有转化,有成交,给你带来效益。这才是seo核心技术的完美展现。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各行各业都想在网络上占有自己的市场,那么想要占据互联网的市场,首先就要在网络上能够让网民看到信息。这时候是不是需要建设网站来作为载体,让用户能够在互联网上找到我们的网站,从而获取客户流量订单呢?那么我们怎么样能够让更多的用户看到呢?那么怎么做我们的网站才能够展现出在百度首页呢?这时就需要运用SEO网站优化排名技术了,当然,不要就认为SEO就是简单的把你的网站排名做上来,更重要的是能够让你的网站有转化,有成交,给你带来效益。这才是seo核心技术的完美展现。“互联网+工业”即传统制造业企业采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改造原有产品及研发生产方式,与“工业互联网”的内涵一致。
互联网+工业
“移动互联网+工业”。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传统制造厂商可以在汽车、家电、配饰等工业产品上增加网络软硬件模块,实现用户远程操控、数据自动采集分析等功能,极大地改善了工业产品的使用体验。
“云计算+工业”。基于云计算技术,一些互联网企业打造了统一的智能产品软件服务平台,为不同厂商生产的智能硬件设备提供统一的软件服务和技术支持,优化用户的使用体验,并实现各产品的互联互通,产生协同价值。
“物联网+工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工业企业可以将机器等生产设施接入互联网,构建网络化物理设备系统,进而使各生产设备能够自动交换信息、触发动作和实施控制。物联网技术有助于加快生产制造实时数据信息的感知、传送和分析,加快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
“网络众包+工业”。在互联网的帮助下,企业通过自建或借助现有的“众包”平台,可以发布研发创意需求,广泛收集客户和外部人员的想法与智慧,大大扩展了创意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搭建了“创客中国”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链接创客的创新能力与工业企业的创新需求,为企业开展网络众包提供了可靠的第三方平台。
“互联网+”火爆了中国2015年经济转型年的同时多了一个“+互联网”的概念。“+互联网”是针对传统行业触网所产生的概念。事实上,企业触网的方式主体有两种,其中之一是““+互联网””,企业触网的”+互联网”引发了业界的热烈讨论。最为热烈的就是“工具说”,在重庆市经信委副主任居琰看来,“+互联网”,简单地说就是传统行业借助互联网手段把线下的生意做到线上去。[1]
一些实体产业从业者则认为,实体产业+互联网不只是把线下的业务转移到线上进行(O2O),更多的是将互联网技术融合到产品的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中。以中国工程机械行业领军企业——中联重科董事长詹纯新为代表,他认为制造业实体是制造业+互联网,互联网是一个工具,当这个实体没有的时候就不能很好的有效的发挥互联网作用。互联网就像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实体产品不放在高速公路上去,高速公路上没车,互联网基础设施就没有真正起到作用。”
詹纯新站在实体产业的角度谈了制造业的互联网变革,认为对于实体企业来讲,产品依旧是最为核心的部分,因此实体企业的互联网改革首先应该是“+互联网”,让互联网成为产品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有效工具。德国的“工业4.0战略”,美国的“工业互联网”等,都可以从另一个层面大致归为“+互联网”的阵营。
“+互联网”更多强调“顺势创新”,是传统行业以既有业务为基础,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理念,提高为用户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概念区分
其实“+互联网”与“互联网+”本质上相同相通,但从行文顺序不同可看出,两者具体含义上存在差异。
两者站位不同
“互联网+”更多强调“逆袭创新”。大体而言,电子商务是互联网向商业的逆袭,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向金融业的逆袭,互联网传媒是互联网向传媒业的逆袭……这种由“新”向“旧”的突入式扩张,已经造成了强烈的震撼,而且这也许只是开始;“+互联网”则更多强调“顺势创新”。比如工业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等,主要是传统行业以既有业务为基础,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理念,提高为用户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两者优势不同
“互联网+”有新技术优势、体制机制优势和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容易产生爆发性增长。互联网技术是基础,再加上其优惠的价格、便捷的操作、舒适的体验,足以赢得巨量消费者。
如果再在体制机制上做一点突破,其爆发力往往令互联网企业自己也始料未及,比如,在利率管控的大背景下,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就能以资金回报率上的小小差异,把原本在银行的庞大存款吸引过去,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争议。
相对而言,“+互联网”拥有的是存量优势、行业标准优势和公信力优势。一方面迫于外部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压力,一方面迫于内部问题导向的压力,传统企业正热情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自身服务客户的能力。利用互联网对自己进行自我创新甚至自我革命,具体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可能命运各异,但总体上这条路是符合“继承—创新—再继承—再创新”这条历史逻辑的。
两者主导者不同
根据上述两个不同之点推论,“互联网+”的主导者往往是互联网企业,从技术、商业模式、资金、人才等方面看,都是互联网企业主导着融合进程;“+互联网”则正好相反,主要是传统企业在主导着融合进程。
3、与供给侧企业的结合
“+互联网”争论的焦点方在于实体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当下,生产制造和实体经营企业的触网势在必行。既有的生产制造和实体经营企业,在处理好“+互联网”的工作基础上,需要将互联网所具有的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生产活动、人与生活消费活动等充分调动起来。生产制造和实体经营企业的+互联网需要借助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工业机器人等技术的应用,以生产优质产品为核心,将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的实现,优化生产线,让工厂生产线达到了一定程度的“智能制造”,有效支撑起了企业的智能化转型。
互联网是全球性的。这就意味着这个网络不管是谁发明了它,是属于全人类的。互联网的结构是按照“包交换”的方式连接的分布式网络。因此,在技术的层面上,互联网绝对不存在中央控制的问题。也就是说,不可能存在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利益集团通过某种技术手段来控制互联网的问题。相反,也无法把互联网封闭在一个国家之内-除非建立的不是互联网。然而,与此同时,这样一个全球性的网络,必须要有某种方式来确定联入其中的每一台主机。在互联网上绝对不能出现类似两个人同名的现象。这样,就要有一个固定的机构来为每一台主机确定名字,由此确定这台主机在互联网上的“地址”。然而,这仅仅是“命名权”,这种确定地址的权力并不意味着控制的权力。负责命名的机构除了命名之外,并不能做更多的事情。互联网互通
同样,这个全球性的网络也需要有一个机构来制定所有主机都必须遵守的交往规则(协议),否则就不可能建立起全球所有不同的电脑、不同的操作系统都能够通用的互联网。下一代TCP/IP协议将对网络上的信息等级进行分类,以加快传输速度(比如,优先传送浏览信息,而不是电子邮件信息),就是这种机构提供的服务的例证。同样,这种制定共同遵守的“协议”的权力,也不意味着控制的权力。
毫无疑问,互联网的所有这些技术特征都说明对于互联网的管理完全与“服务”有关,而与“控制”无关。事实上,互联网还远远不是我们经常说到的“信息高速公路”。这不仅因互联网的传输速度不够,更重要的是互联网还没有定型,还一直在发展、变化。因此,任何对互联网的技术定义也只能是当下的、现时的。
与此同时,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互联网中、越来越多地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也会不断地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对互联网的意义、价值和本质提出新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