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我市“津八条”精神,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工业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能力提升,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按照工作安排,2019年继续重点面向获得“专精特新产品”称号的企业实施政策聚焦,组织开展2019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家选拔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标准
选拔对象主要针对我市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发展潜力大的创业型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重点面向已获得或拟申报“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企业”的企业家。(详见附件2)
二、培训计划及经费
(一)2019年计划培训专精特新企业家100名,培训周期为6个月,核心课程不低于12天或96课时,选修课程不低于5天或40课时,班级活动不低于9天或72课时,课时总量不低于208课时。每次集中培训2-3天,培训工作由南开大学具体组织实施。培训采取课堂教学、案例互动、分组研讨、标杆企业实地考察、外出游学等方式进行。(详见附件2)
(二)培训费用共计15600元/每人,其中学员自筹学费5600元/每人,天津市财政补助10000元/每人,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集体活动等相关费用自理。完成培训任务、达到有关要求后,颁发“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家选拔培训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切实把专精特新企业家选拔培训工作作为落实中央精神和“津八条”的实际举措。要坚持标准,认真选拔,积极推荐。参加培训人员经我局审核批准后要按时参训,认真学习,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二)选拔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2019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家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附件2)要求,选拔推荐学员,具体指标分配为:市内六区每区推荐5名,滨海新区、环城四区、武清区各推荐15名,其他区每区推荐10名。同时组织拟推荐参训人员填写《专精特新企业家学员选拔推荐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和区主管部门公章),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将各区报名汇总表1份(附件1)、每名学员的选拔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于6月20前报送至我局工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我局会同南开大学统一审核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学员推荐表,于6月20日前,自行向天津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报名,由该中心初审汇总后,报送至我局。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于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www.smetj.cn)下载。
联系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闫安坤
电话:60261960 18920775698
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盛雪云
电话:84919163 13012246915
南开大学 杨浩
电话:23507135 15822935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