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制度嫁接与重复消费
目前新开盘的大多数公司所采用的双轨都并非纯双轨,而是双轨加太阳线、双轨加矩阵的混合体,新人的业绩由双轨系统计算,重复消费的业绩则由其它制度计算。把后两种制度拼凑进来的目的一方面是怕双轨崩盘后网络也随之崩溃而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乃至烟雾,另一方面也为增加公司业绩和直销商奖金收入;还有一个比较新颖但可信的说法是这样设计的另外一个功能是增加公司的沉淀,补贴前面双轨制部分的拨出,推迟K值启动时间以及降低K值生效所产生的影响。如此嫁接的效果可能牢固吗?笔者自始至终怀疑靠这种奖金计算方式对K值进行缓冲操作的实际作用。道理相当简单:对于老板来说,不论从哪方面看,到那时候成立一个新的公司比起在原先注定要崩盘的制度上捉襟见肘缝缝补补更干脆更轻松也更能为他带来可观的Money。
没有重复消费的双轨制度是否一定会崩盘?照常识来说是会的,但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则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比如足够低的对碰金额、切割、单位周期封顶(日封顶、周封顶等)以及启动K值等。但即使这样,没有重复消费而能一直做下去的双轨制度依然会存在市场开拓效率低下和业绩滑落的问题,所以当前的双轨制公司采取传统制度来接盘的确无可厚非,只是我们的后人会如何评价这种从政治与历史的命运的夹缝里剖腹而出的畸形制度呢?
15直销法与时间的终极考量
如果没有直销法的干扰,这些新兴公司会主动地抛弃双轨制而仅采用后两种制度来开拓市场吗?肯定的答案是难以想象的,因为他们的产品多半不是由自己研发或生产,离开投机性的奖励制度,就如同脱离了寄主的病毒将失去生存的能力。如果考虑进直销法的因素,纯双轨制度经如此嫁接后的四不象双轨制到时候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呢?还未最终定稿的内地《直销法》是以马来西亚与韩国的《直销法》为蓝本的,参考了韩国直销法制订的有店铺制和拨出比率,而马来西亚直销法则明确规定双轨制为非法。
内地的双轨制即使能获通过,以当前混乱的比拼制度的局面持续发展下去,会把传统直销制度打的落花流水;如果予以禁止和封杀,当前数以千计的双轨公司又会转入地下,将来势必又会重演如今五级三阶为祸华夏、让人家破人亡的社会性灾难。
当双轨制被设计出来,不论绝大多数版本是多么短命多么具有诈骗性质,人类都得与之共存。正如人类永远不敢自信而负责地宣称自己已经灭绝天花或任何一种病毒,人类也无法禁止双轨制不继续存在和变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