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贷款: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 住房租金:如在工作城市没有住房,需要租房的,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额扣除;
3.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不论是是父母单方面,还是双方面,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如孩子较多,则几个孩子共计2000元;
4. 子女教育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 纳税人教育支出: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支出的,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6. 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参照上述办法,蜜宝大致算了一下,对于单身的人来说此办法并没有产生什么具体的收益,但对于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无疑是受益匪浅。除掉大病医疗不谈,如符合条件,最高可同时享受4项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赡养老人。也就是说,从明年1月1日起,在每人每月还可以再扣除4600元。记住,这不是税额,而是免征额。
这一抵扣的实施,不仅关系着每个人的利益,也与公司老板和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息息相关。对于具体实施细节,不少人心中有着各式各样的疑问,那今天蜜宝就针对大家最感兴趣的各个点进行解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也就是说两个孩子每年可抵扣24000元,可以有力减轻二孩家庭的支出负担。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并非只要参加培训就能扣除,而是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根据征求意见稿,继续教育包括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个人兴趣爱好培训,不纳入此次扣除范围。
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向银行系统人士咨询,首套房贷认定信息较为健全,不需要纳税人自己提供太多额外证明。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定额扣除住房租金。
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目前确实分为三类扣除标准,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专家表示,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总体上略高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体现了对租房群体的照顾。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条件限制。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与兄弟姐妹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但是,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比如,三个子女赡养的情况下,每个孩子平均分摊每年24000元扣除额度,也就是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经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约定,每个子女分别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额,但每个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的,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赡养岳父母目前不在扣除范围之列,但如果夫妻双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赡养,是各自申报专项扣除,举例来说,两个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夫妻赡养四位老人,夫妻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申报专项扣除。
简单说,纳税人可以提供相关信息,由单位代扣代缴,同时,由于部分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有纸质报表、电子模板或者远程办税端(Web网端或手机APP)等方式。
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填写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6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报告。
这种情况,应向新的扣缴义务人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自新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月份起开始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在原扣缴义务人已经享受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得重复享受。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申报虚假信息的,应当提醒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拒不改正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告知税务机关。
核查时首次发现纳税人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凭据的,应通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五年内再次发现上述情形的,记入纳税人信用记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体现了中央对于现实中生活许多家庭都会遇到的难题的政策性眷顾。其实对于百姓而言,幸福感无非就是收入更高一些,负担更少一些,那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说是真正的民生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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