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社会保险的部分工作将正式并入国家税务。在新政实施之前有些知识,请务必了解。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9年1月1日之前,社保主要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和征收。1月1日之后,社保缴费登记、变更信息、人数等仍由社保部门负责,税务部门负责社保费的申报和征收,对社保缴费的稽查暂未确定。 日前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8》提到,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7%,31.7%的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费。 根据一二线城市最新的职工社保缴费标准,目前企业的缴费比例接近4成。较高的缴费比例让企业运营成本大大增加,导致很多企业选择不足额缴纳社保,甚至有的企业实际缴费人数够等问题, 实际情况中,很多员工对于企业不足额缴纳社保采取了默认态度。主要因为缴费基数底,到职工手里的钱多了。但是,这种情况是存在不合法问题,也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 随着1月1日的临近,社保缴费基数将由税务部门统一核定,对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和制造业来说,产生一定的影响,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对于这个问题,早些时间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了,未来调低社保缴费税率,总体上不会增加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之后,征管能力确实会增强。但国家层面会考虑企业负担实际问题,在当前情况下不太可能出现企业负担飙升的情况。
对员工而言:社保缴费提高,退休后领取的退休金会有明显增加。
对企业而言:社保缴费比例调低,降低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