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陀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普陀区“3+5+X”产业政策《普陀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拟对获得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企业及上海市“专精特新”认定企业给予区级奖励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网上提交:
申报单位需点击“【国家服务机构】2019年度普陀区奖励中小企业材料申报”或“【专精特新】2019年度普陀区奖励中小企业材料申报”上传相关电子文本;或电脑端登录企业服务直通车项目申报系统进行材料上传。
二、提交材料
(1)《普陀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申请表》;
(2) 《普陀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企业情况表》;
(3)“三证合一”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2018年度会计报表;
(5)2018年度完税证明;
(6)其他材料(服务中小企业情况汇总或参加相关活动证明材料等)
在线提交时间:2月28日14:00-3月12日18:00。
纸质提交:申报单位在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在3月15日前报送到“三个一口”窗口。
三、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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