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看点!3月2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强调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决定延续部分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扶贫捐赠和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会议主要内容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更大规模减税的部署,围绕从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的举措,会议决定:
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是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三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同时,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困难县市倾斜。
为发挥减税政策对改善民生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支持作用,会议还决定:
一是延续2018年执行到期的对公共租赁住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从今年1月1日至2022年底,对企业用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扶贫捐赠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三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深度解读
第一,4月1日必须施行新税率。这是政府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将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不限于制造业),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这是一项普惠性政策,除了现行6%的增值税税率保持不变以外,两大高税率都有所下降。
专家认为: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并未确定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进行调整。此前坊间曾有说法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到2.5%,一般纳税人标准提高到1000万元。现在看来只有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调整才是本次增值税改革最核心的内容。
第二、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不动产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将原来限制抵扣、分期抵扣的部分进项税改为一次抵扣、可以抵扣。
专家认为:相当于几乎给所有的行业增加了抵扣的机会和抵扣的金额,进一步打通了增值税链条,与降税率相互协调,实际降税力度明显增加。
从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新闻通稿来看,并未提及将此前不能抵扣的购买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利息)改为可以抵扣,我们理解,利息抵扣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太大,放开还是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
第三、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实行加计抵扣。
专家认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期限截至2021年底。这项政策不是针对所有行业,但对涉及的四大行业“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可以说是喜从天降。前面第二点扩大抵扣范围的作用是增加“实扣”,这四大行业也可以适用的。当然如何判断主营业务或许会是日后实务操作的一个关注点。
这四大行业多为知识密集型或者人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相对较高,但是由于人工成本本身就是理论上增值额的一部分,人工成本越高越不利于增值税减负,因此这一次实行“虚拟抵扣”,以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基础增加10%的额外抵扣。这也和此前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的“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是一致的。
第四、对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专家认为:这一政策并没有说只针对部分纳税人,因此理解上是针对所有纳税人的普遍性措施,但是只针对新增的留抵税额。如何确认这个新增的期间和标准,将来会在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五、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
专家认为: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困难县市倾斜。这一点也好理解,税率降低以及配套措施的实行,不仅影响不同纳税人之间的增值和税额分布,也会影响不同地区区域的增值和税额分布,有必要充分利用财政政策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