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元起投、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的这是信托的“高门槛”,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所以很多互联网平台针对这个市场,为信托机构提供引流、营销宣传以及返点奖励客户投资。这些引流机构已经引起了金融监管部门的注意。近期,银保监会信托部向各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函,对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违规引流至资金信托产品,进行了风险提示。
2015年开始,信托开始试水互联网渠道。在去杠杆的背景下,信托公司对于资金需求更为迫切,加上互联网成为最重要的查找信息的工具,因此只要互联网引流渠道敢接,部分信托机构就会放给这些渠道相应的产品。

目前多个第三方互联网机构的理财主要靠“返点”奖励拉动客户投资。
当质疑互联网平台无资质代销信托产品时,理财师称,和信托公司合作方式只进行线上宣传推广,如果用户投资购买,再通过线下实现资金操作,如此便可绕过规定。
理财经理还称,他们曾给多种产品做过引流,包括公募基金、银行、P2P平台。公募基金、银行产品相对来说收益率较低,P2P平台产品逾期率较高,且每个月都有平台退出,而近两年信托产品收益率持续攀升,且政信类信托产品多数有政府机构兜底,所以无论是用户还是渠道分销商都比较倾向对接信托类产品。
监管部门:渠道引流属于违规行为
引流算不算代销?业内人士分析,“引流”采用网页跳转等方式,其“创造性”体现在对“代理销售”的改造,销售按照环节大致分为“展示”“磋商”“立约”三个阶段,“引流”体现的是互联网获客价值并通过其展示出来,再通过线下购买完成信托销售计划,资金虽然最终进入信托公司指定的账户,但作为第三方互联网机构,仍然起到了促进销售的作用。“过去监管并未明确该种做法是否属于代销或推介,而将‘引流’界定为变相提供代销服务,冲击大型互联网平台以流量助销量的做法。”
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指出,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引流信托产品,除了无代销牌照外,还有一定的风险隐患。首先,是引流机构本身的资质问题,监管条文明确规定,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其次,信托本身是一种私募产品,合格投资人门槛较高,一些第三方机构为了吸引用户,将私募产品金额拆分,或者简化信托购买流程(不录制视频),间接导致投资人买到的产品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此外,“有一些平台借信托公司的名义进行线上诈骗,一些中小代销机构审核不过关甚至参与其中,或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2018年8月,北京银保监局、上海银保监局、浙江银保监局等属地银保监局先后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将客户直接“引流”至信托产品等违规销售行为。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近日再次向各地银保监局下发《关于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违规引流资金信托产品风险提示的函》,进一步严肃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