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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更新,住房租金扣除不用填房东信息!

来源:推荐文章 / 时间:2025-12-21

大家还记得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房租抵扣个税问题吧,此问题一度被推上热搜,不少租客为了不得罪房东,纷纷都放弃了填报抵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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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近这问题终于有明确定论了!

个税APP重大更新!房东信息成选填

1月20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发布了最新版本1.1.3。在该版本中的住房租金一项,房东信息无论填“组织”还是“个人”,出租单位名称、出租单位同意社会信用代码、出租人姓名、出租人身份证件类型、出租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变为选填项!

个税APP更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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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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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个人所得税APP的更新,不再要求强填房东信息,终于可以打消房东和租客们的担心了。

多地税局明确表示不追缴房东租税

如果还有房东担心税局通过地址信息追溯房东缴纳租税,现在这个问题也有明确答复!

前几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各地行动”栏目中,发布了《海南税务:房租抵扣个税可放心申报,不会追缴房东租税》一文,明确了:租客可大胆填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目前并无追缴房东房租税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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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有记者向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进行了咨询,也被告知: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对租客来说,月薪万元年省近2000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因租房城市不同,扣除标准也各不相同,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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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信息填报不再是问题,但对于租客来说,这一举措到底能省多少钱还是一脸懵逼,所以,我们以在深圳租房为例,给大家简单算下这笔账!

假设小李在深圳(计划单列市)工作,每个月扣除五险一金后月收入10000元,房租1500元,在不考虑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

(1)无住房租金扣除,则小李每个月需要缴纳个税金额为:

(10000-5000)*10-210=290元;

(2)有住房租金扣除,则小李每个月需要缴纳个税金额为:

(10000-5000-1500)*10%-210=140元;

 (3)住房租金扣除为小李每月省下:290-140=150元;

(4)则小李每年可省下:150*12=1800元;

看似小小的举动,其实每年给我们省下的钱还是挺多的,都是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大家都要上点心去填报。

以上是月收入10000元的算法,这里附上综合所得税率表,大家都来算算自己一年能剩下多少钱,顺便安排下省下这部分钱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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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填报造假,后果很严重

 住房租金扣除的信息填写更新后,现在申报只需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起止时间和主要工作城市即可,真是方便了所有租客,但也有人觉得既然不会影响房东,那就随便编个信息填上就行了。

请注意,千万不要存有这种侥幸心理!要知道,住房租金的备查资料需要留存5年,而且税务以后一定会抽查。如果因此被查到故意造假,将会被纳入信用信息系统被受到以下联合惩戒:

1、成为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

2、无法出国;

3、因税收违法行为,触犯刑事法律,被判处刑罚,将被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

4、无法向银行贷款,贷款买房变得十分困难;

5、严重的甚至无法买房、无法坐飞机、无法坐动车,部分高消费也将被禁止;

6、不能参加评级选优;

7、未来,税务将联合更多的部门,实行更加严格的惩戒措施。

对广大工薪族来说,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利好政策,但千万不要因此而抱有插科打诨的侥幸心理。此外,社会已进入信息共享时代,税务部门也已经与多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如果想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方面弄虚作假,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住房租金17个热门问题,税总最新回复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5、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7、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8、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9、合租住房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10、员工宿舍可以扣除租金支出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租金,不得扣除。如果本人支付租金,可以扣除。

11、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12、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屋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实际租房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工作地城市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

13、我是铁路职工,主要工作地在上海和杭州,上海公司提供住宿,杭州自己租房且无自有住房,杭州的房租是否可以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扣除。如果您和您配偶均在杭州没有自有住房,而杭州又是您主要工作城市的,杭州的房租可以扣除。

14、公租房是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的协议,但员工是需要付房租的,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这种需要保留什么资料留存备查呢?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员工租用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订的保障房,并支付租金的,可以申报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与公司签订的公租房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备查。

15、纳税人公司所在地为保定,被派往分公司北京工作,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北京都没有住房,由于工作原因在北京租房,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项目,按照哪个城市的标准扣除?

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地租房的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主要工作地指的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所在地,如果任职受雇所在地与实际工作地不符的,以实际工作地为主要工作城市。按照纳税人陈述的情形,纳税人当前的实际工作地(主要工作地)是北京市,应当按照北京市的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16、主要工作地在北京,在燕郊租房居住,应当按北京还是燕郊的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答:如北京是纳税人当前的主要工作地,应当按北京的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17、我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答: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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