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18年一季度,北京朝阳法院共受理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争议案件188件,均发生在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99件、占比52.7%,居民服务业59件、占比31.4%,餐饮业21件、占比11.2%,其他服务业9件、占比4.8%,主要涉及司机、家政员、美容师、美发师、厨师等职业。面对互联网平台用工的新样态,传统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监管体系均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1.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1)工伤怎么办?
外卖骑手王先生在家休养了3个月,原因是2018年春节后他送外卖时与他人碰撞,腿部骨折。尽管保险有所赔偿,但他说:“公司只给我们买了人身意外险,赔偿的3万元仅够医药费,但不能工作的这段时间,我没有工资和补贴,家人还指望着我养家糊口”。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社保谁来缴?
自从离开工厂当了网约车司机,何师傅从未交过养老保险,社保缴纳情况也不清楚,“没有保障,与公司签的合同中完全没有涉及这些。”如果有一天跑不动了怎么办,何师傅不知道答案在哪里。
(3)随时被开除
北京的网约车司机何师傅2018年刚在某平台注册账号,“蜜月期”还未过,账号就被关停了,关停的原因是有乘客投诉他“拾到贵重财物不予归还”。《工人日报》记者了解到,消费者的投诉往往会让网约工处于被动状态,有些网约平台不会同时向双方了解情况,网约工经常“莫名其妙”被处罚,并无申诉机会。
2.平台企业发展期,人力成本拖后腿
北京朝阳法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显示,提前制定格式合同,与从业者签订书面协议,试图排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成为互联网平台的“通常”做法,在188件此类案件中,有138件案件签订了类似条款,涉及7个互联网平台企业,案件占比达73.4%。因为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对于发展期的平台企业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人力成本会激增40%。

3.司法实践倾向平衡与双赢
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是不可阻挡的发展潮流。朝阳法院建议,用工模式的发展不能以舍弃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为代价,司法裁判应在合法的前提下尊重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灵活把握传统裁判规则,实现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规范发展的双赢。

4.好活">好活创新模式兼顾劳动者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双方权益
针对平台用工的劳动争议问题,“好活">好活”提出了合法合规灵活用工&财税优化解决方案。好活通过帮助劳动者全程电子化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商事主体),形成平台企业发活、个体工商户接活,好活平台精准匹配,达成三者的商事合作关系。

(1)劳动者层面
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好活全程电子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t+1出证,可注册可注销;劳动者成为工商户暨创客星后,收入为生产、经营所得,可以享受“双创”政策红利——月收入3万元以下免增值税;另外,一方面好活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商业保险对接通道,让劳动者可以无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好活提供专业的第三方社保通道,让劳动者可以按需在原籍或务工地自主选择缴纳社保。
(2)平台企业层面
“好活”的合法合规灵活用工创新模式使得平台企业在不突破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实现平台用工的合法合规化。同时,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缴纳社保,企业将节约20%的用工成本。
创新用工模式,实现协同监管。好活的合法合规灵活用工模式弥补了传统社会保障体系的缺陷,规避了互联网平台用工的法律风险;好活为政府设计建立大数据协同监管平台,将平台中的业务流、资金流、票据流等数据,全部公开透明展现给政府工商、税务、人社等职能部门,发挥信息平台的资源整合优势,推进资源共享,与政府协同监管,共同推动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的长期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