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对于企业的HR来说,无疑是一个新的挑战。在个税新政下,HR该如何操作与处理员工个税的问题呢?下面我们就来讲一讲新个税申报的方法及流程。
个税申报的确定及方法
政策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所谓的累计预扣法,指的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 如何通俗地理解?比如说我们如果要算5月份的预扣预缴税款,要先计算1-5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总额,然后乘以预扣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后的数,再减去累计减免税额和1-4月份中,每个月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才能得出5月份单月的预扣预缴税额。我们来举例说明一下: 1.假设:2019年1月员工除去五险一金后工资8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其它扣除共2500元。那么: 累计收入=8000元 纳税起征点=5000元 累计扣除=2500元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2500=500元 累计预扣税=500×3%=15元 实际已扣税额=0元 当月应扣缴=15-0=15元。 这个最后的15元,就是当月该员工扣缴额,扣下来再发工资。 2.假设:2019年2月员工除去五险一金后工资9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其它扣除共2500元。那么: 累计收入=8000+9000=17000元 纳税起征点=5000+5000=10000元 累计扣除=2500+2500=5000元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7000-10000-5000=2000元 累计预扣税=2000×3%-0=60元 实际已扣税额=15元 当月应扣缴=60-15=45元 所以本月就要扣45元的个税。 以上就是累计预扣法的案例说明,如果出现以下这些情况个税又该如何计算呢? 3.假设:2019年3月员工除去五险一金后工资8000元,春节全年奖金4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其它扣除共2500元。那么: 累计收入=8000+9000+8000+40000=65000元 纳税起征点=5000+5000+5000=15000元 累计扣除=2500+2500+2500=7500元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65000-15000-7500=42500元 累计预扣税=42500×10%-2520=1730元 实际已扣税额=15+45=60元 当月应扣缴=1730-60=1670元 所以本月就要扣1670元的个税。 4.假定:2019年4月员工除去五险一金后工资9000元,附加、专项附加、其它扣除5000元。那么: 累计收入=65000+9000=74000元 纳税起征点=5000+5000+5000+5000=20000元 累计扣除=2500+2500+2500+5000=12500元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74000-20000-12500=41500元 累计预扣税=41500×10%-2520=1630元 实际已扣税额=60+1670=1730元 当月应扣缴=1630-1730=-100元,实际为0 注意:此时,应扣缴金额为负数,当然发工资时不用倒找钱,负数说明本要去税务机关退,但实际只能下月抵回来。 5.假定:2019年5月员工除去五险一金后工资8000元,附加等扣除依然2500元。那么: 累计收入=74000+8000=82000元 纳税起征点=5000×5=25000元 累计扣除=12500+2500=15000元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82000-25000-15000=42000元 累计预扣税=42000×10%-2520=1680元 实际已扣税额=1730+0=1730元 当月应扣缴=1680-1730=-50元,实际为0 5月继续不扣钱,但应退金额减为50元,再过1个月,就抵完了。如果随后收入下降,到12月个税还未抵完,再由员工个人汇算时要求退税。这样继续下去到年底,扣缴就完成了。 个税申报流程 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是需要员工自行提交相关信息和金额的,HR主要是根据系统里面的数字进行工资和个税的计算。 1.员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者网站填写专项扣除信息(企业最好统一选择一种终端方式来让员工填写,便于进行员工信息管理) 2.企业HR登录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查看员工填报的专项扣除信息 3.企业HR根据员工填报的专项扣除信息进行计算扣除 4.员工第二年汇算清缴 注意事项 由于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且申报个税的时间为每月15号之前,当月发放次月申报。对于企业还要求每月5日前报送人员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要去税务局验证后才可申报个税,这样的一个安排也对于企业工资发放时间及考勤周期有了一个新的要求,所以给出如下几个方案供大家参考: 如工资是每月月初发放上月工资,考勤周期是自然月。 方案一:修改考勤周期法 1月5日发放12月工资,依然在1月15日报送(无专项扣除) 1月31日发放1月工资,2月15日报税(要求抵专项扣除) 2月工资若2月底发,3月15日报税,今后修改为月底发薪,次月报税(因此要修改考勤周期可以以20日为截点2月工资计发1月26日-2月20日,2月底发。下一考勤周期2月21日-3月19日) 方案二:不改考勤周期,空档一个月不报税法 1月5日发放12月薪资,依然在1月15日报送 2月5日发放1月薪资,2月15日不报税,改在3月15日报税(要求抵专项扣除)(2019年将只报11次个税) *可选1月不报也可选2月不报,原理一致 即1月5日发放12月薪资,1月不报税。 2月5日发放1月薪资,2月15日报税(要求抵专项扣除),2月15日报的是1月发放的12月工资的税。 年终奖发放 个税政策的陆续出台,也明确了2019年将不在执行《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而2019年年终奖发放的几种情况也最终确定了。 情况一:2018年还没有发放过年终奖 年终奖只能在12.31日之前发按照年终奖计税,1月15日报税的时候是最后一次按照之前的规定来缴纳个税,明年2月15日报税的时候就没有年终奖的申报端口了。 情况二:2018年已经使用过年终奖发放 1.跟随2018年12月工资发放,1月15日报税的时候,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年终奖-五险一金-5000(起征点) 2.跟随2019年的任意月工资发放,申报个税的时候,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年终奖-五险一金-5000(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 新政的颁发与执行,对企业HR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与开端,不仅要面临如何计算,还担负着培训员工相关政策及操作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