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wabc.cc — 源码交易 · 软件定制 · 建站服务一站式平台
全部分类
首页 - 首页 - 解决方案 - 推荐文章 - 斯伟江:嫖宿幼女罪相关立法意图已无法查证

斯伟江:嫖宿幼女罪相关立法意图已无法查证

分类:推荐文章 · 发布:2025-12-21 · 浏览:7
立法访谈



2009年,贵州省习水县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嫖宿幼女,在全国引起了嫖宿幼女罪的存废之争。

嫖宿幼女罪存废之争,缘于当时刑法规定。奸淫幼女作为强奸罪的法定从重情节,如按强奸罪量刑,最高刑可至死刑;而如果按嫖宿幼女罪量刑,则为5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同罪不同罚”,究竟是谁之错?当时,执法部门认为,应从立法上取缔嫖宿㓜女罪,将“嫖宿”归并于“奸淫”;而立法部门则倾向于对执法环节的“误读矫正”。

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幼女罪成为了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嫖宿幼女为何会单独成罪?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在《当代中国刑法与刑事政策的现实与前瞻》一文中说,相关立法意图已无法查证。立法说明则较为简单含混。该条款设置与存废之争,是当代刑法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的一种缩影。



斯伟江说,嫖宿幼女罪在近年的新闻事件中饱受争议。

批评者提出,法律区分嫖宿幼女和强奸行为,是以幼女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作为区分标准。而幼女由于年龄、心智等原因,在性行为的主观判断上并不具备自主能力。国外对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区分幼女主观意愿,均以法定强奸罪论处,而我国设立嫖宿幼女罪,实则为强奸犯罪开脱。

另一种观点认为,嫖宿幼女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设定该罪名是为了严厉打击嫖宿幼女的行为。比如该罪名的起刑是五年有期徒刑,即高于强奸罪的起刑(三年)。

斯伟江说,人们同时注意到,强奸罪的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嫖宿幼女罪却不能。这种立法规定在社会公众中造成了极差的观感。

就强奸罪而言,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专项批复,认为“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十年以后,该批复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法释(2013)7号)废止,理由为“与刑法的规定相冲突”。



2012年3月,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认为设置“嫖宿幼女罪”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继2010年和2013年全国两会之后,2014年在两会期间孙晓梅第三次建议“取消嫖宿幼女罪”。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删除嫖宿幼女罪的规定。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  发哥/文)




上一篇:TRX波点钱包模式制作
下一篇:全新卡度登投资分红游戏源码开发

相关文章

源码分类

热门源码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