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度共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其中技术转让收入100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2800万元,其中和技术转让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400万元。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没有以前年度可弥补的亏损。该企业发生的技术转让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并在科技部门履行了备案手续,希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甲公司2018年应该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观点一:甲公司需缴纳50万元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2018年应纳所所得额
=3000-2800
=200万元
201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200×25%
=50万元
观点二:甲公司需缴纳12.5万元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2018年应税项目所得额
=(3000-1000)-(2800-400)
=-400万元
2018年技术转让(减免税项目)所得额
=1000-400
=600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
=(600-500)×12.5%
=12.5万元
结论:甲公司2018年需针对技术转让所得缴纳12.5万元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于应税项目产生的400万元亏损,可在以后5年或10年进行弥补。
观点三:甲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2018年利润总额
=3000-2800
=200万元
由于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200万元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中填报。
2018年技术转让所得额
=1000-400
=600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填报《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后,形成“减免所得额”550万元。同时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0行“所得减免”中体现。
按《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填报逻辑,甲公司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50万元(200-550),在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中按0填写。
同时,按《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填报逻辑,2018年甲公司境内所得额为-350万元,即亏损350万元,可在以后5年或10年进行弥补。
你认可哪个观点呢?
无论你选择哪个观点,从纳税申报表的实际填报逻辑看,只有观点三是符合要求的!
小提示:看似简单的业务,背后蕴藏着不简单的知识。2018年度汇算清缴的大幕马上就要拉开,在2018年财税政策大幅调整的背景下,更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被自己的“想当然”误导,不要被他人的“断章取义”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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