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如下:
1.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扫描件
2.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扫描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扫描件
3.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扫描件。欢迎咨询(159)(1439)(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