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四个最严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是对2009年制定的食品安全法的全面修订,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习近平主席同时也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最严食品安全法及四个最严要求指示下,目前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在积极行动,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打造放心、可靠的食品安全体系。(氢创投资转)
无人零售是近年来零售领域出现的一种新兴业态,根据目前已统计的资料显示,由于部署灵活、成本低、便捷性高等因素影响,目前国内无人零售业务发展迅速,不仅总量急速增长,涉及领域也在快速扩展,现有可统计业务已涉及14个大类,超过60个小类,从销售传统预包装食品的无人零售设备,到今天的现制橙汁机、披萨机、拉面机等等,无人零售正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
由于无人零售是新兴业态,目前对于无人零售领域的法规、标准尚不完善,因此非常多企业对无人零售装备(含自助售卖设备)制造过程中食品安全控制的要求并不了解,因此导致了一些产品出厂即存在“风险”,随时存在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喊停的可能,因此无人零售装备(含自助售卖)业务应从源头抓起。
无人零售装备(含自助售卖设备)设计制造要注意哪些要点?
由于无人零售装备(含自助售卖设备)的特性,基础电器安全是企业设计、制造要首先考虑的问题。电器所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主要有触电、火灾、机械伤害、射线辐射等。其中尤其以触电和火灾较为突出。任何设备制造企业设计的产品在定型量产及发货前,不仅建议企业内部要做完善的测试评估,同时应寻找外部有国家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防止后期设备出现电器安全风险。

无人零售装备(含自助售卖设备)设计制造时,应充分考虑设备本身与食品发生接触的材料可能对销售的食品安全产生的影响,应选择符合相关食品对应要求的材料来进行设备制造。尤其是风险较高的现制现售类无人零售装备(含自助售卖设备)应对此更加注意,材料选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相对于传统的有人零售,无人零售业务对于保障食品销售环境的温度及监测方面可能有着更高的要求,建议无人零售装备设计制造时即应充分考虑温度控制及必要的监测系统。对于可能发生温度控制系统失灵风险予以积极预防,建议制造企业设计并提供一键保护装置,便于运营企业对于出现温度控制失灵的装备,实行实时关停。

无人零售装备(含自助售卖设备)设计制造应充分考虑对外界污染源进入设备内的可能性,设备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密闭性功能。此外,设备中原料储存、制作、交付要有清晰的功能分区,防止出现一个环节失控,出现交叉污染风险的可能。

针对无人零售装备(含自助售卖设备)内与食品加工接触的部件,设备制造企业应在设计时充分考虑该部件得可拆卸性,方便针对该部件进行必要的是食品安全卫生处理。针对产品包(含料包)的替换过程中由于周边环境复杂可能出现的污染风险,应在设计制造时直接考虑不拆包进行直接替换。降低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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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智贩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