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在行业中具有较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创新效益显著。
(三)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发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其中,原则上人员开支不超过研发支持的50%。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400万元。
(五)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六)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无涉税违法等情况,企业财务管理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二) 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工信、财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县(市,区)和相关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属地化申报,并于9月30日前联合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分别一式一份)。
(二)整个申报过程须在黑龙江省审批平台审批业务管理系统中体现,具体操作步骤请市(地)工信委提前与省工信委科技处联系。
高企云服务平台是集交易与服务一体的高企申报平台,旨在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认定,提供在线评估、在线交易、过程管控、在线培训等专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