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名人对自己的姓名权非常看重,有些名人不是在维权就是在维权的路上。但有些人却主动通过商标保护自己的姓名,如董明珠、伊万卡、霍金等,其中还有“小皇帝”——勒布朗詹姆斯。

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是美国久负盛名的篮球运动员,绰号“小皇帝”。盛名之下无虚士,他在NBA中拿过无数荣誉,屡次带队闯进决赛,2016年带领其实逆转转生卫冕冠军勇士队获得总冠军,他被认为是NBA有史以来最全能的球员。
“小皇帝”从2004年3月2日开始在华注册商标,截止至2014年7月15日共注册有44个商标,商标名称包括“LEBRON”,“LBJ”,“KING JAMES”,“詹姆斯王”,“天王詹姆斯”,“詹姆斯”,“JAMES”,“勒布朗”,囊括了3,9,14,18,25,28六个类别,而申请人(法人)名称为勒布朗詹姆斯商标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这家公司是专门为了“小皇帝”而成立的,主要负责其商标注册事宜。事实上,“小皇帝”还将他在赛后媒体见面时说的话注册成商标,如“Nothing is given. Everything is earned”等,由此可见,“小皇帝”通过知识产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可谓不遗余力。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有前车之鉴——乔丹。
但不管怎么说,名人通过商标权来保护自己的名字是一个聪明的选择,我们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也应该用商标来保护自己的企业。多多学习“小皇帝”,用商标保护自己,用知识产权武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