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17年6月22日,浙江杭州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其中包括以为母亲和三个孩子。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保姆纵火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莫焕晶进行了宣告,并于2018年9月21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莫焕晶执行了死刑。执行死刑之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莫焕晶的近亲属可以会见,其近亲属明确表示不会见。
虽然恶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了,但是失去的永远逝去,只希望林先生可以继续坚强的生活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