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置换的商品价格是否和市场价一样,质量是否有保证呢?”7月14日上午,在郑州高新区法院的大会议厅里,一场债权人会议正在召开,债权人张女士向台上的主讲人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所谓的债权人会议,是郑州高新区法院召集一些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也就是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共同参加的一个会议。会议的目的是给这些债权人一个用债权置换财产的机会。
“这些案件属于终本案件,也就是因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执行的案件。这些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所拥有的债权很难得以实现。”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人员介绍说。

据了解,执行不能一直都是执行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一大难题。目前,因执行不能而终本的案件已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个重要障碍。为了化解这一问题,各级人民法院都在努力探索、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到,不少持有法院生效判决的债权人用判决确定的债权置换各类资产,在一定程度上让本无实现可能的债权利益得以实现。在经过充分论证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这种债权置换方式进行试点。郑州高新区法院被指定为试点法院。
试点的具体内容就是法院与“债权置换”平台的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由法院在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的前提下,将终本案件的债权人引导到该平台,如债权人愿意则与平台签订置换合同。置换成功后,法院以裁定书的形式确认成交。
“债权人自愿是前提,法院在这中间起到的是一个介绍引导作用。毕竟大多数债权人对这种形式并不了解甚至听都没听过。”法院人员说。
债值通积极响应高新区法院的号召,以数十年债事处理行业经验,独创拥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债值流通大系统”,追本溯源的解决债务问题,引入“债值金”理念,通过债权置换帮助债权债务人走出债事阴霾!

“我也明白我的钱的确很难要回来了,法院组织这样的会议也是给我们提供一个解决途径,通过债权置换最起码自己的债权能实现一部分。但因为之前从未接触过这种形式,所以还是要再多了解了解再作决定。”债权人张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债权置换虽然不是解决债务纠纷最完美的方式,但是目前来看,确实挽回债权人损失的最合适的选择了。比起催收债务,法律诉讼等等!债权置换拥有着高效,快捷,合法合规等特点,与其拿着不值钱的欠条,倒不如置换为商品,房子挽回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