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总体要求
1.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学会(协会),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
2.申报清单的项目应为有关单位2018年当年完成立项,且落实研发经费的非涉密项目。
3.推荐单位应根据2018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指南内容组织相关单位申报,申报项目须响应指南的相关内容。我司会同部有关业务司局,组织对申报项目的内容完整性、指南符合性、技术先进性等进行审核。
二、申报推荐渠道
1.中央所属高校及科研机构、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集团)、行业有关学会(协会)、部共建高校和部属单位、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可直接申报。
2.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地方企事业单位需经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3.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负责审核并推荐本系统内的单位申报。
三、申报项目类型
1.创新研发项目,是指面向行业科技攻关需求,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理论研究或前沿性、应用基础研究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其中,重点项目指本年度部重点关注并长期跟踪的项目,各单位申报时可全面或部分响应指南内容。
2.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是指立足行业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方法,促进交通运输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提升工程和装备质量及行业服务水平。
3.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是指通过开展与境外机构联合研究和技术交流等活动,推动我与外方相关科技合作任务落实,提高交通运输国际科技合作水平和影响力。
四、申报材料和程序
1.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申报书,后附已立项项目的任务书(或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研究大纲)等证明材料。
2.网上填报。请各推荐单位组织有关申报单位登录“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系统填报的电子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7:00。申报书格式可在部网站或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专栏下载。
3.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3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寄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4.受理单位和咨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受理申请和咨询。
高企云服务平台是集交易与服务一体的高企申报平台,旨在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认定,提供在线评估、在线交易、过程管控、在线培训等专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