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创业启动资金的通知
(一)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同层次的国外院士等著名科学家,到新区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经评审给予最高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世界500强和国内行业50强企业工作5年以上的高管、核心技术团队到新区创办企业,经评审给予最高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省以上“杰出青年”、成都人才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创办或领办的企业,经评审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金自企业注册年度起按5:3:2比例分3年拨付。
(二)对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科技成果商品化、技术开发服务等,经评审后按优良、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申请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及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
2、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纳税;
3、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2013年6月1日以后;
4、已获得项目启动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其中在三年资助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每年度均须按照申报程序办理。
01 各类高层次人才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
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同层次的国外院士等著名科学家,首次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注册创办独立纳税企业并担任主要负责人,且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同时,未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外的区域享受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和补贴;
2.世界500强和国内行业50强企业工作5年以上的高管、核心技术团队首次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注册创办独立纳税企业并担任主要负责人,且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个人或团队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同时,未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外的区域享受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和补贴;
3.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省以上“杰出青年”、成都人才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首次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注册创办独立纳税企业并担任主要负责人,且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高层次人才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同时,未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外的区域享受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和补贴。
02 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1、不属于高层次人才创办或领办的科技型企业均视为此类。
2、申报类别二选一。
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9日
申报材料准备及申报流程详细咨询
请致电智诚方略:028-66277242
或添加微信:18111668131


智诚方略,智慧的、真诚的、规矩的策略!智诚方略从事政策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企业管理咨询和投顾(FA)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