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明生产了一件产品想要在国内和美国(其他国家)同时申请专利,当出现这种情款的时候,应当遵循目的申请国有关于国际优先权的先关规定。

什么是专利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即专利申请人根据其发明创作第一次在某国递交专利申请的要求,根据大部分国家《巴黎公约》的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就同一项发明创作在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时,有优先提出申请的权力。
因为考虑到一件产品难以在同日在多个国家同时申请的问题,然而如果是先申请某个国家再申请其他国家的话又避免不了就专利新颖性问题,从而导致无法在外国授权。为了解决先后申请出现的新颖性问题,世界大部分的国家纷纷加入《巴黎公约》,该条约规定1年内享有优先权,在一年内相同的专利内容在外国申请专利可视为和本国申请日相同。

中国人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时,还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章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专利法》规定了任何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对其在中国完成的包含发明创作、实用新型除外观设计外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时,必须事先报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于违反该项规定在经过报备审查就想其他国家申请专利的发明或是实用新型,后面在中国申请专利时不予授权。
根据上述的分析,当一件产品需要申请国内专利有要申请美国专利时,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行驶专利优先权进行申请。当然,在想外国申请专利时也需要遵循中国《专利法》的法律要求,避免违反法律继而承当相应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