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过程中,房屋中介会让我们交定金、订金、诚意金、认筹金,它们统称为“买房四金”。尤其是第一次购房的年轻人,很多都处于懵懂状态,都搞不清楚,这些金到底哪些可以退,哪些不能退,哪些是不合法的,就糊里糊涂地签了一堆协议。今天就向大家介绍“房屋四金”,避免大家跳入大坑!

一.定金
定金又称保证金,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的交纳数额不应该超过合同的20% ,如果对方向你索要更多定金时,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当场拒绝。
注意:定金一般是不会退的。
二、订金
订金又称预付款,指房屋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订金而获得在此期限内的房屋优先购买权。
如果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还没有履行合同,而此时你又恰好不想购买了,你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订金。虽然一字之差,但是订金是可以退的,定金不能退。
三、诚意金
诚意金又称意向金,一般在二手市场比较常见,购房者为表达购房诚意,当事人自发缴纳小额金额,此“金”缴纳后可以直接抵作房款。至于诚意金应该缴纳多少,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由于诚意金还未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属于开发商自创,因此在缴纳诚意金前需注意:
1.在缴纳诚意金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里的条文是否注明:当买卖合同无法签署或履行时,开发商是否会归还诚意金。
2.在购买房屋时,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预售证,因为有些楼盘烂尾,拿不到预售证,房企资金链断裂,这个时候就千万不要去交诚意金,可能会遇到钱无法退回。
四、认筹金
在新楼盘开盘前,开发商为招揽客源,推出“认筹活动”,购房者按照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认筹金”获得购房和“优先购房”的资格,而且在房价上也享受一定的优惠。
注意:认筹金目前没有法律效应,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之前的非法活动,国家是明文禁止的,大家一定要小心提防,避免上当,造成损失。
在中国,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许多人而言可能耗尽半生的积蓄,背负几十年的房贷。一些不良开发商和中介,为了谋取利益,挖了很多大坑,等着购房者跳入。作为有着迫切住房需求的刚需族,在买房时我们除了要重视房子的价格、质量、环境等问题以外,还应该对购房知识进行系统了解,这样才能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