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积极支持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助推青年提升就业能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多个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力支持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为促进青年就业、成长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一、明确见习对象,提高见习服务针对性
中央计划自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时间组织100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其中我区计划组织1.9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早锁定见习对象,把符合条件的青年纳入见习范围,在此过程中建立见习实名台账,提供有针对性的见习服务。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开发见习岗位,切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实际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开发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鼓励优先发展本地优质企业成为就业见习基地。同时,要求加强对本地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对于不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的见习基地,各地人社部门应及时发文予以撤销。
三、加强见习管理,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见习全程指导管理,指导见习单位开展见习工作,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效;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依托广西就业见习信息系统平台开展见习网上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见习人员报名、见习单位申报、见习信息发布、见习补贴申报、见习数据收集和报送等便捷高效的一体化服务。
四、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就业创业跟踪扶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实施。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未被留用的人员,要加大跟踪帮扶,根据其求职创业意愿持续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