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1、工商注册地址在我区,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以及在我区依法登记成立,组团参加附件所列重点经贸活动的行业商(协)会。
2、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资助内容
(一)重点展会。
展会参展费。包括摊位费、人员团费、展品运输费等。
每个展会按支持不超过2名参展人员计算。
(二)重点经贸活动。
1、经贸活动人员团费。每家企业受资助人数不超过2人。
2、行业商(协)会公共组织费。
已纳入区级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级资助。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一)参加重点展会企业申报材料。
1、佛山市促进对外贸易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申请表;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复印件;
4、支付相关费用(展位、参展人员以及展品运输等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及收费发票复印件;
5、出国护照(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须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
6、展会工作照片;
7、商务主管部门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参加重点经贸活动企业申报材料。
1、佛山市促进对外贸易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申请表;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支付相关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及收费发票复印件。组团前往的提供组团机构发票,自行前往的提供往返机票及住宿发票;
4、出国护照(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须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企业出具证明出访人员为本公司员工的证明材料。
6、企业活动总结报告(由主办方或组织方确认)。
7、商务主管部门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组织重点经贸活动的行业商(协)会申报材料。
1、佛山市促进对外贸易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申请表;
2、社团登记证文件复印件;
3、参加活动完成情况报告原件(需由活动组织方确认达到预期效果证明);
4、随团参加重点境外市场拓展活动的商(协)会工作人员的出国护照(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须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请企业务必于11月6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
2、申请企业需于11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和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提交至顺德产业服务创新有限公司。
高企云服务平台是集交易与服务一体的高企申报平台,旨在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认定,提供在线评估、在线交易、过程管控、在线培训等专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