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的通知
2017年9月8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78号),赶紧来看看有哪些要求吧~
申报要求
1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必须紧扣“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和“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2017年度申报指南。
2申请资格要求、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国科发资〔2017〕278号通知要求执行。
3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见附件)报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并于10月25日17:00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填报。
4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1月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两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政府间专项工作组
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68598010
科技厅联系方式
计划处联系人
屈 智:028-86671416
杜建宏:028-86661592
国合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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