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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分数线已定!你能过吗?

分类:推荐文章 · 发布:2025-12-20 · 浏览:1

2017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已经落下帷幕,在大家静待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公布的同时,考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医学教育网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医师考试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相关事宜,特整理如下:

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按照往年惯例,医师考试综合笔试分数线一般会在年底公布,但是按照日前山东省公布的相关信息,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会提前,预计为10中下旬。

近几年医师资格考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时间

2009-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分数线公布时间
2016年12月3日
2015年11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20日
2012年12月18日
2011年12月8日
2010年12月15日
2009年12月9日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为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分数线:

1、今年医师各类别考试已确定的分数线如下:

科目分数线科目分数线
临床执业医师360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0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60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8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6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60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93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293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10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10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51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3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351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3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199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2
具有规定学历的壮医执业医师260具有规定学历的壮医执业助理医师122
师承或确有专长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2

2、尚未固定分数线科目的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此前发布的通知,今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民族医(藏医、蒙医)等还是执行浮动分数线,另外有消息称,2017年起口腔类别也将执行固定分数线,至于是否和去年一样,目前还没有发布相关消息,一切以官方通知为准。至于今年的分数线是多少?大家不妨先参考2016年各科的合格分数线:

①2016年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②2016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84分;

③2016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70分。

成绩管理

1、考试分数的解释

医学综合笔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医学综合笔试只报告原始分,考生得到的考试分数是正确回答卷面试题的总分。

2、及格线的确定

由于每年题目内容分布和难度水平的细微变化,及格线所对应的答对题目的百分比(题目答对率)每年略有不同。

按照往年惯例,医师考试分数线一般会在年底公布,但是今年考虑到医师考试期的提前,预计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分数线公布时间为10月份中下旬公布。

3、考试分数的报告

考生可在当地卫生局(考试报名所在地)领取考试成绩单,也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查询考试分数。

考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单为准。

4、关于核查答题卡

查询结果由考区下发给考生,因未按规定填涂答题卡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不属人工核查答题卡范围。

证书领取时间

问: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什么时候领取?

答:医师资格考试发证时间各地均不相同,按往年惯例,医师资格考试发证时间一般为考试后第二年的3月-6月份。今年考试提前,是否对证书的领取有造成影响还不确定!医学教育网每年都会汇总全国各地医师资格笔试考试发证时间,届时欢迎医师资格考生查询自己地区的医师考试资格证书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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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

成绩单

需要再提醒大家一句的是,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成绩单,不再配发纸质成绩单,网上打印成绩单服务将于成绩公布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开通。

证书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证书注册查询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查询及证书查询入口【官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为了广大医师考试查询自己的执业医师注册信息开通的入口。考生可在官方执业医师注册查询入口输入自己注册省份、姓名和验证码即可查询自己的医师注册信息。

查询网址>>

http://zgcx.nhfpc.gov.cn/doctorsearch.aspx

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查询入口查询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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