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的几个原因
商标审查被驳回,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无法躲避的空白期
眼下商标查询只能查到四个月前的数据,碰到与空白期内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给驳回; 客观存在的因素,数据未录入查询系统,商标局内部人员也无法查到。
商标注册的风险可以简单的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客观风险是由商标查询盲期造成的。那么什么是查询盲期呢?可以这样理解,当一个人打算注册商标时,他或他的商标代理人要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数据库里查询之前是不是有人注册过和他要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事实上,在商标数据库里是没有从查询之时起前六个月左右的商标信息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在12月1日想注册“可口可乐”商标,而如果另外一个人在8月1日已经申请注册“可口可乐”,那么这个信息在查询的时候是无法查询 到的,这就是所谓的“查询盲期”。其实造成查询盲期的原因很简单,我们知道我们进行查询的信息都来源于商标局的商标数据库,而以商标局现有的人员、设备条 件尚不能把当天的商标申请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大概有六个月左右的延迟,也就是说六月份提交的商标申请可能要12月份才能录入商标局数据库,这就是造成商标查询盲期的原因。但是大家不要过于担心这个盲期,从我的商标审查经验来看,一个商标因查询盲期的原因被驳回的几率也就是5%左右的几率。
二:运气实在太差
有些商标受理后出现补正,但保留了在先申请日期,商标局未及时录入查询系统中导致商标数据库中查询不到,初审时碰到这种近似商标也会给驳回。客观存在因素,无法预测。
三:驰名商标挡路
申请了在某行业公众本身并不知晓的驰名商标。
四:自身商标违规
申请了商标法中规定的一些不能作为注册标志会导致给驳回,例如:国家名称、国家机关所在地等,这种因素可以避免。
五:国外商标高咱一等
国外商标来中国国内申请商标优先权的影响,申请时间比你提前,国内数据录入更新不及时,眼下无法查到,客观因素。
六:没准得罪人了
被他人提出异议,此因素属于他人意愿的影响,无法预料。
商标注册还有两个风险就是驳回复审和异议的风险,这是在商标注册的后续程序中发生的。这两个流程都可能造成一个商标注册成功,也可能造成商标被驳回,但是一个商标申请能走到后续程序也不是经常发生的。
七:人缘儿不行
审查员主观判断错误有可能会导致商标给驳回,此因素属于商标审查员个人专业水平及心情决定,若审查结果出现错误比较明显,申请人可以提出复审。
一个商标注册申请风险就是主观风险,这个风险我可以无限接近完全规避,但是仍然不能完全规避。因为商标审查员在审查商标的时候对一个商标的近似判断、显著 性判断、禁用性条款判断虽然大致相同,但是还是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我在商标局做商标审查员的时候对此深有体会,有个别少数商标往往会有部分人认为能注 册,有部分人认为应该驳回。
所以一个商标我不敢说一定能通过审查,当然我的判断和商标审查员最终的判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
出现商标给驳回、异议、争议等,申请所有款项目不退回。为了减少申请人扰乱市场,随意申请商标,国家规定商标一但受理规费不退回,不管是否下证,驳回复 审、异议答辩、争议复审须另外交费。商标代理机构做为代理的角色,已付出代理的责任,代理费也是不退的。所以,商标代理机构要尽最大努力向客户提供尽可能准确的商标注册信息,毫不隐埋商标注册存在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通过率。

西安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做?
(一)收到驳回通知书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A、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
B、信封邮戳+15天。
2、看看驳回的类型(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从而决定是否复审。如果是部分驳回,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属不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核心商品,以及综合其他的因素,考虑是否复审。如果复审,尽快处理,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时间有限。
(二)前期准备工作
1、准备驳回复审的材料
(1)驳回复审申请书
(2)驳回复审理由书
(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其他证据材料
A、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
B、商标是否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
C、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D、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短的驳回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
(三)提交申请
驳回复审材料准备完成后,整理,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四)驳回时限及流程
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
2、一年半左右出裁定
3、复审成功——移交商标局——公告——颁证
4、复审失败——放弃或者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
交复印件,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商标驳回复审时间应注意事项:
(二)商标驳回类型
1、全部驳回、整个商标所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驳回。
2、部分驳回、部分商品上或者服务上的项目申请被驳回,其余商品排期公告,颁证。
(三)商标驳回的理由
1、相对理由驳回:近似商标。
2、绝对理由驳回:违反商标法条款。
(四)驳回复审应具备的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
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提交规定的材料。
5、交纳商标评审费
(五)商标驳回复审的意义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每一个驳回申请的商标都是经过仔细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驳回意见,不予初步审定。也就是说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申请的审查结论关系到一个商标能否被再次核准注册,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商标权能否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