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技术改造)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加快本市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1号)的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展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技术改造)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专项支持资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入的10%。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采取一次核定支持金额、分次拨付的方式,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专项支持资金总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尾款;一般项目采取一次核定支持金额、验收后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的方式。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四)技术改造项目未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其中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还须符合《2019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见附件1)。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项目总投入2000万元以上,其中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1亿元以上。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软件、专利、试验、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其他投入,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核准)、环保等方面的前期建设手续已经落实,资金到位,已经开工建设。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组织方式。技术改造专项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审核”方式,项目申报系统全年开放,年内分两批次开展项目评审。
(二)申报时间。申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第一批项目评审开始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第二批项目评审开始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6月30日以后申报的项目作为2020年项目储备,纳入2020年项目评审计划。
(三)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需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申报平台将关联法人一证通,并要求提交的申请报告及附件加盖法人一证通中的电子签章。如企业无法人一证通或法人一证通内无电子签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
(四)申报初审。项目申报材料须符合相关规定,申报完成后,由主管部门(各区科经委、经委(商务委)、中央在沪企业、市属集团公司对申报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项目管理平台申报材料的一致性、齐全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予以退回或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齐。项目初审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五)评审方式。项目经初审后,由我委会同市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网上专家评审和项目投入情况评估,根据评审情况编制拟支持项目计划。
四、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办公室:付老师 13917901086
联系QQ号:598284069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附件
2019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
一、智能制造提升改造
1、支持以智能装备应用为特征的自动化改造。支持企业利用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自动检测与装配装备、自动物流与仓储装备、自动加工单元等自动化生产设备、自动化成套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升级。
2、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的智能化改造。支持在研发设计、生产运营、远程运维等环节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等改造;支持应用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等智能装备实现生产装备的预测性维护,形成智能柔性生产方式的改造。
二、人工智能赋能改造
1、支持制造工艺系统的人工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数控机床与自动化生产设备、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系统在加工制造、装配及检验等工序过程中的人工智能化改造,提升制造生产线工艺过程的人工智能化应用及技术升级。
2、支持制造管理系统的人工智能化改造。支持在研发设计、生产运营、远程运维等环节集成数据挖掘、机器学习及知识图谱等深度学习技术开展人工智能化改造;支持应用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等智能装备实现生产装备及系统的维护,加强人工智能集成及升级,实现高效智能的生产模式改造。
3、支持人机协作和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化改造。支持智能感知、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工厂中的深度应用,促进人机协作;支持应用智能装备实现关键核心装备与关键智能部件安全自主可控,形成软硬件集成的人工智能应用及示范。
三、产业集群壮大改造
1、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支持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和商用车、以及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改造;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试验及检测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以及关键试验能力建设等
2、电子信息。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及系统开发应用、芯片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核心零部件、半导体材料等产业化改造建设项目;支持新一代互联网核心网络设备等产品开发和产业化;支持新型显示制造、关键材料、装备及核心零部件、LED芯片制造、封装等改造建设项目。
3、民用航空。支持飞机整机设计装配与测试、试飞系统及相关设备等改造建设项目;支持发动机整机设计装配与测试、机体部件、航空电子、航空机电等机载系统与设备、超精密加工关键零部件等改造建设项目。
4、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支持高端高品质药物、仿制药的产业化改造和质量提升,加快创新药物、高性能医疗设备和核心零部件等生产能力改造提升。生物制品领域,重点支持抗体药物、新型疫苗、蛋白及多肽类生物药等产品产业化改造;创新化学药物领域,支持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神经退行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重大传染病等领域药物成果产业化改造;医疗器械领域,支持数字医学影像设备、高端治疗设备、微创介入与植入医疗器械、临床诊断仪器等产品产业化改造。
四、企业内涵增强改造
1、支持技术高端化改造。包括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及运用科技成果进行改造。支持企业对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大研发基础设施等创新载体的改造;支持通过购买技术成果在中间试验、工业性生产试验、重大产品或装备产业化等方面实施技术改造。
2、支持产业精品化改造。包括产品更新换代和质量提升改造。支持企业运用柔性化生产设备进行产品个性化定制的改造;支持对现有产品进行二次开发、更新换代的改造。支持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的改造。
3、支持特色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制造业领域优质民营企业、制造业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善现有生产设施,实现产业内涵式发展的改造项目。
五、服务制造转型改造
1、支持服务能力提升改造。支持企业开展提升与生产制造相关、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计量检测、标准检验与检测、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等能力的改造;支持工程机械、特种设备、数控机床、精密仪器等企业开展提升服务支撑能力的改造。
2、支持供应链优化提升改造。支持企业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智能化物流装备,开展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的供应链改造;支持企业应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进行面向客户的智慧供应链的改造。
六、绿色体系打造改造
1、支持绿色安全升级改造。支持企业应用清洁高效的生产工艺、设备,开展以提高能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的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技术工艺先进、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改造,支持清洁能源储存及保障能力改造。
2、支持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支持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过程中的技术改造。支持节能环保类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
3、支持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改造。支持实施提高水、物料、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综合利用水平的改造;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支持再制造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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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办公室:付老师 1391790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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