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激励更多高层次人才在皖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省“百人计划”、第四批省“特支计划”两个人才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百人计划”:
省“百人计划”和市“百人计划”(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是两个不同层次的人才项目,其申报条件不完全相同,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研究。申报市“百人计划”(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的专家,若符合省“百人计划”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但需按文件要求分别准备申报材料。
1、申报者及所在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尤其注意需要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海外任职证明中英文对照材料。
2、《创新人才申报书》中“用人单位意见”由申报单位填写并签字盖章,《创业人才申报书》中“申报单位意见” 由各类园区填写并签字盖章。“主管部门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填写并签字盖章,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不加盖公章;
3、《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版1式12份,申报书纸质版(每页盖章)和电子版(含申报书、简况表、汇总表的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版)应于9月7日(周四)前报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管委会12楼1221室),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现场验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特支计划”:第四批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共遴选100名左右,其中创新领军人才50名左右,创业领军人才50名左右。
1、已申报今年市“百人计划”(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或“庐州英才”的专家,符合省“特支计划”申报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但需按各项目要求分别准备申报材料。
2、根据省文件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属企业和驻肥央企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可申报创新人才(不可申报创业人才);
3、海归人才在海外无工作和创业经历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4、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1式10份,申报书纸质版(每页盖章)和电子版(含申报书及附件、简况表、汇总表的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版)应于9月7日(周四)前报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管委会12楼1221室),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现场验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应认真研究申报文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确保表格填写正确,不空项漏项,证明材料清晰简明,排版紧凑美观。《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复印),一同骑缝装订(胶装成册),封面用白色铜版纸,总页码数不超过规定的页数(见各项目具体要求)。
2、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和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资格。
申报联系人:刘柯帆、陈珂;
联系电话:65312374;
附件:
1.2017年省百人通知.zip
2.2017年省特支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