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信大部分人都听说过子公司和分公司,他们之间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是代表的意义却截然不同,那么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呢?
1、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可以看做独立的企业,拥有设立独立企业法人的资格,子公司可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切拥有独立的企业名称;而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由设立公司在其住所之外向当地工商部分依法成立,分公司成立不需要注册资金,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企业名称;
2、子公司和分公司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子公司注册完毕后可以领取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另外子公司注册完毕后的名称后缀通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则是直接以总公司名称命名后缀为地名加分公司,如深圳地区则为深圳分公司;
3、子公司和分公司在参与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因为子公司是有独立法人的,所以若被追究民事责任,子公司将全部承担;而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提起法律诉讼时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4、子公司和分公司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子公司拥有独立财产管理的权利,通常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子公司需要将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其经营负债承担全部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经营利润及亏损全部与总公司进行统一核算,因此若其经营活动出现负债则由隶属的总公司负责清偿,总公司需要以其全部资产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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