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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推荐文章 / 时间:2025-12-20

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什么资料?

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什么资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无需要验资,没有最低额限制,而且还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两家以上的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也可以是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那么,想要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下面来跟随问明途小编一起看看。

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需要验原件;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3、法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说明:境外投资人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属港、澳地区投资人的,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原件1份),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属台湾地区投资人的,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原件1份);投资人为境外自然人的也可提交有近期入境记录的护照复印件(验原件);投资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投资人为国内法人的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6、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

7、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需要验原件;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说明: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合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的评估机构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应提交相应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外资合伙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原件或者许可证书。

原文链接:http://www.wenmingtu.com/article/cszt/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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