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我们都知道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含 50 万元,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那么,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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