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未经授权使用“奥特曼”形象,被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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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20
《奥特曼》曾是一代人的记忆,变身奥特曼打怪兽曾是多少孩子的梦想。

最近一部《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电影举行了发布会,并确定在国庆节上映,难道奥特曼出新作了?

但是仔细一看这名字,怎么一股山寨味,和前阵子的《哪吒大战变形金刚》有的一拼啊,果不其然,这部电影举行发布会后,就被《奥特曼》著作权所属方日本圆谷制作公司投诉侵权,并表示将才采取法律行动。


这部即将上映的电影《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是由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剧中登场的奥特曼与我们之前看的奥特曼没有任何差别,制作未经圆谷制作授权。
日前,圆谷制作以及奥特曼英雄的官方微博上,同步释出了对于该做的侵权抗议声明。在声明中指出,虽然许多初期的作品如《奥特曼英雄(超人力霸王)》、《奥特曼英雄七号(超人力霸王七号)》等…作品的海外使用权争议尚未解决。但无庸置疑的是,圆谷制作仍为奥特曼英雄的制作者、并拥有其著作权。
因此针对这次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过授权,擅自使用奥特曼英雄并损害其品牌形象,圆谷制作表达严重的抗议,并且将会针对举办发表会的公司、以及制作电影的公司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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