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wabc.cc — 源码交易 · 软件定制 · 建站服务一站式平台
全部分类
首页 - 首页 - 解决方案 - 推荐文章 - 不是专业不对口,而是规则有问题——也谈自考生考公务员被拒

不是专业不对口,而是规则有问题——也谈自考生考公务员被拒

分类:推荐文章 · 发布:2025-12-20 · 浏览:2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毕业生王亚玲,最近遇到了一件参加特别苦恼的事:她报考巴中市平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公务员岗位,顺利通过初审、笔试和面试,然而,在资格复审时,却被淘汰了下来。

至于淘汰的理由,并非与她水平有关,而是被指“专业不符”。

原来,巴中市人社部门的招考目录,对于本科层次的招录,要求为“法学类”,下面有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监狱学四个专业,没有法律专业。

对此,王亚玲不禁一连串质问道:“如果自考法律专业不属于法学类,那应该属于哪个类别?国家规定自考学历与统招学历享受同等待遇如何体现?这不是摆明了歧视自考生吗?既然专业不符合,为何不在初审时就否定?”1500639146(1).png

据了解,王亚玲2011年在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就读自考本科法律专业,2015年毕业,去年还通过了司法考试。

巴中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王波说回复称:“《巴中市公务员录用专业指导目录(2014)》的依据,是教育部出台的专业目录。不能随便扩大招录。”

小编查询,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是最新的版本,并没有2014年版本。教育部的目录分类中普通高校本科法学类有普通专业法学,还有两个特设专业知识产权和监狱学,相当于法学类目录内有三个专业。

小编进一步查询发现,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其中法学门类下设专业类6个,32种专业。

教育部下发通知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其实,像王玲玲一样有类似遭遇的,远不止她一人。很多自考生此前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都吃了这样的闭门羹。

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老师解释说:“自考和全日制是两个不同的学科设置体系,自考中本科法学类包括法律、律师等,但是在全日制的学科设置中,本科只有法学,法律则是在专科阶段,目前我们学校没有专科。”

对此,教育部明确答复,根据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并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法学类专业委员会确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专业属于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中的法学类。1500639171(1).png

小编以为,对于自考生遭遇的尴尬,与其说是专业不对口,不如说是英雄偏要问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自学成才”。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同类毕业生相同(三十二条)。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高自考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14条特别规定,凡是报考省级以上部门的,报考人员应该具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其中并没有对这种“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作出“只限于普通高校”的限制性规定。然而,一些地方在实施公务员考试的时候,都赫然写着“全日制统招生”的字样,显然属于对国家法律法规自行作出的任意解释。

我国开展自学考试已近三十年来,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批人才,他们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有的人在自学能力、吃苦耐劳、专业水平上比统招生有过之而无不及。

俗话说“英雄莫问出处”。又有名言说,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在当今社会,一个真正包容、理性、开明的用人单位,选拔人才,早已不看重学历而看重能力,不看重文凭而看重水平。

可上述案例表明,我们的一些公务部门,在选人用人时,显然还在抱残守缺。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  王小四/文)

 


上一篇:研途宝2019福建师范大学设计学专业考研资料及考研群
下一篇:研途宝2019福建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考研资料及考研群

相关文章

源码分类

热门源码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