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儿子小磊送进一所号称能够“根治网瘾”的学校后仅过两天,刘女士接到校方电话,孩子出事了。
于是,这位母亲再一次见到儿子,是在殡仪馆停尸间,他的身体布满伤痕。
在刘女士看来,自己18岁的儿子小磊得了名为“网瘾”的病。成绩不好,厌学倾向明显,一头扎进网吧好几天,家里人无法管教。
听人说有机构可以治疗网瘾,签署了为期180天的隔离封闭式成长辅导协议,缴纳了2.2万余元辅导费用后,刘女士将小磊送进了这所“合肥正能量教育学校”,并被告知“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辅导中心的正常辅导”。
但儿子入学两天后,刘女士接到学校电话称“孩子出事了”,先是赶往医院,后又赶往殡仪馆。此时小磊已经去世,全身上下有20余处伤痕。
经警方查明,8月3日小磊被送往学校后,当晚22时许,教官将小磊关禁闭,双手铐在窗户栅栏上。8月5日17时许,小磊身体异常,口吐白沫,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值得一提的是,与小磊一同在该校“学习”的还有近20名学生,现已被家长接回家中。
无独有偶,最近《新京报》也发表文章,证实了此前江西南昌“戒网瘾”学校豫章书院学生反映遭到学校体罚、囚禁的消息。
小编也是个“手机沉迷”患者,有时还会和朋友开玩笑说“没错,我就是网瘾少女!”,可在看完一些网瘾学校“治网瘾”报道后,再也不敢如此自称了。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网瘾”在我国通常被当作一种需要被强制治疗的精神疾病,但“网络成瘾症”的概念最初只是美国一精神科医生在社区论坛编造出来的,美国医学会也拒绝向美国精神病学会推荐把“网瘾”列为精神疾病。
同时,小编发现,在搜索“网瘾学校”关键词后,位列词条前两位的是“东方励志”和“德康教育”,此二者均为“网瘾学校”,第三位才是知乎问答“如何看待19岁少女在网瘾学校被虐至死?”
点开其中一所学校官网,网页中有“大学生休退学8成缘于网瘾”、“宁夏未成年犯管教所1/3少年犯因上网犯罪”等“报道”,网页右边提出了一种“正念认知疗法”。再往下拉,有“问题少年破茧重生”“暴力少年痛改前非”等内容,甚至还有学生自己写下的忏悔书。
这些学校称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教育部门审批备案”。前文中小磊被送进的“合肥正能量教育”更是一所即将被教育部门强制取缔的民营教育机构。但遗憾的是,目前的教育法律法规中并无相关此类“网瘾学校”的管理内容。
从2005年左右“戒网瘾”学校盛行至今,惨案连连。引发争议的“弑母少女案”中,16岁的“网瘾少女”被家人送往网瘾中心,在那里遭到了蹲在便池前吃饭、毒打、断绝外界联系等非人待遇。
知乎关于“网瘾学校”的问答中,部分亲身体验者也表示教官猥亵、殴打学生、集体惩罚、关禁闭等情况多如牛毛,甚至有学生选择以割腕自杀的方式来抗议学校管理。而学校内并无所谓的心理辅导,文化课也只是自学,没有老师前来教授知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由此可见,这些网瘾学校所谓的“戒网瘾”方法,简直是法律问题的“重灾区”,甚至还会涉及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罪、侮辱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理中客》曾报道,将“网瘾孩子”集中在封闭空间,通过军训等行为疗法确实能改变孩子的部分行为,但这种教育方法成果短暂,后患无穷,会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存在报复性反弹的可能。
小编也纳闷:关于网瘾学校残害学生心理生理健康,甚至“出人命”的新闻报道并不少见,数度成为舆论热点。“杨永信”三字也一度代替“大灰狼”成为青少年恐惧的对象,但为何还有家长执迷不悟将自己的孩子送进此类学校呢?
这些被送往“网瘾学校”的孩子大多处于叛逆期,在家庭与自身问题的双重作用下,同家人沟通极少甚至抗拒沟通。父母管教无门,便选择了简单粗暴的“送网瘾学校”方法。
身边不少亲戚朋友所谓“某某孩子治好了网瘾还孝顺家长”的小道消息让他们的目光集中在“孩子治好”的结果中,对于“网瘾学校”的教导方式往往不甚关注。面对孩子控诉,更多时候也抱着自以为是的“这是为你好”态度。
十来岁的青少年依靠的对象多是父母和老师,被父母送进网瘾学校后,两扇求助大门均被关闭,面对暴力式管理,出现心理问题者不在少数,更别说生理伤害了。
所以,面对所谓的“网瘾”,根治的办法不是“网瘾学校”,是父母和孩子的沟通、学校教师的辅导,甚至一场切心的长谈,一次平等的交往。明白问题症结所在,才能下好药方,送进“网瘾学校”,只能让伤口化脓,危及生命。
同时,“网瘾学校”的存在也是监管失明的体现。对于“问题少年”该如何处理?大多数人只想到了送进特殊学校特殊教育。当此类特殊教育机构出现时,又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没有直属部门进行管理,乱象横生,惨案不断。
今年1月,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法制司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首次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入条例。
但除了这一条文之外,对于此类学校的管理,还需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将其纳入直接管理范围,设立直属部门对此类特殊教育进行严格管理。同时,与之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还需跟上,方不让“网瘾”这样不存在的疾病以如此残忍的方式去伤害更多青少年。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 胡闻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