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类别
我市企业选派在职人员在参与“联合培养计划”的高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攻读工程博(硕)士。(“联合培养计划”是市科技局为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程博(硕)士,联合相关高校实施的市校企联合培养计划)
资助专业范围:

资助额度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攻读工程博(硕)士的企业在职人员,按50%比例给予学费资助,在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发放。
申报要求
1.申报人为我市企业在职人员;
2.攻读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在市科技局确定的支持范围内;
3.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定有培养服务协议,并承诺取得工程博(硕)士学位后在企业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申报材料
2附件材料(申请时需出示录取通知书、学费缴费凭证、培养服务协议、身份证等原件):
(1)参与“联合培养计划”的高校工程博(硕)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攻读工程博(硕)士学位学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定的培养服务协议复印件。协议应明确企业和个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程博(硕)士培养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企业提供必要的培养条件、申请人取得工程博(硕)士学位后在企业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等;
(4)申请人身份证、建设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企业与相关高校签订的人才联合培养协议或项目合作开发协议(非必备,据实提供)。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须加盖单位骑缝公章。报送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业务处室:成果转化与创业服务处
联系电话:61887291